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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备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建委备案)

自9月15日起,长春市违法违规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当天,记者跟随长春市城管局对备案市内部分拒不整改的违法停车场进行取缔。


记者在长春市产院胡同与上海路交汇处执法现场看到,围挡后的一经理片公共空地被人擅自圈占改成了收费停车场,执法人员对私自设立的指示牌、起降杆和道闸进行了拆施工单位除。在向阳街和长通路交汇处,商家门前的公共区域被私设成了收费停车场,执法人经理员对违规设置的地桩、护栏、指示牌和起降杆等进行了拆除。


据了解,长春建委市的违法违规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于8月23日启动,整治工作将持续三个月,分为组织动员、自行整改、集中整治和全面验收四个阶段。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擅自占用公共区域的社会停车场、自行圈地开办收费和非收费的停项目车场全部取缔;拆除老旧小区擅自设立的地桩、地锁、起降杆和道闸;对医院、学校单位包括建委各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进行整改规范,确保各类停车场具备相关建设和经营手续。对依法开办停车场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由市建委进行管理,其他违反停车场规定的相关行为的,由长春市城管局进行管理。


15日当天,长春市共对伪满皇宫博物院门前、国贸大厦门前等7处违法违规停车场进行了取缔。对于市民关心的小区及单位内停车场如何处理,长春市城管局执法监督项目处负责人穆春毅告诉记者,对于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停施工单位车场,需社区开备案具证明并提供场地照片上报各区,由各区统一报备市城管局;对于单位院内不收费停车场,超过50个以上车位的,到长春市建委备案;不足50个车位的,无需办理备案手续。穆春毅表示,对群众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停车场将进行重点督办,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加大对违法违规停车场的整治力度。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王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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