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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公务员个税免税项目)

黑龙江分公司的业务伙伴请教一个问题:“有什么具体文件说明或者通知,增额终身寿比如传世臻爱,公务员不用上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务员、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4月印发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规定以下这些任职级别的公务员需要进行财产申报,我们的个人所得税不少客户是公务员人群,对于公务员这个职业,在财产申报方面有国家有什么管理要求?这一篇我们来梳理一下:


1.首先明确一下哪些人需要申报,在通知中明确规定,不是所有公务员,一般来讲,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需要进行财产申报,但对于拟提拔、拟列入的公职人员,也要报告。但不排除有的地区科级干部也要进行申报,据媒体公开信息,北京、安徽、贵州、 海南、青海、新疆、江西、江苏、广西、甘肃、陕西等十余省区市的部分地区,正在试点“科 级”干部报告。





2.和保险相关的哪些项目需要申报呢?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2020》第四条列第9条事项,需要公务员主动进行申报,和保项目险具体相关的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如何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投资型保险的情况,特别强调是需要申报带有投资型的保险。





3.带有投资型的保险也即哪些保险需要申报呢?(1)两全保险,生死如何两全,约定期间发生风险理赔,到期平安返还,比如常见的教育申报金保险;(2)年金保险,在生存期间定期返还,常见的每三年一返还,每年一返还,及养老金保险;(3)投资连结保险,可自选调节股市等多个投资方向,获得收益的保险;(4)万能型,账户金额有保底,投资方向固定,获得收益的保险。





4.同时,哪些保险无需申报呢?(1)终身寿险,无论何时发生身故或全残免税,一次性赔付的保险。(2)定期寿险,约定期间内发生身故或全残,一次性赔付的保险。(3)收入保障保险,约定期间内发生身故或全残,按照年度赔付的保险。(4)重大疾病保险,约定期间内发生重大疾病,发生赔付的保险。(5)医疗保险,约定期间内发生对应医疗责任,发生赔付的保险。(6)意外伤害保险,因意外伤残,按照身体残疾比例发生赔付的保险。







讲到这儿,相信大家对于公务员关于保险的申报应该有了基本的了解,接下来在补充几点,我们就全面了解了:


1.公务员如果在香港澳门购买的保单,需要申报吗?答案是:需要


在中央项目办公厅的规定中明确提到,在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填写在“国(境)外的投资情况” 事项,因此,在香港、澳门购买的保单,也是需要申免税报的。




2.如果个税公务员的父母作为投保人的保险产品需要申报吗?答案是:不需要


在申报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应填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是投保人的保单。如果投保人不属于以上三类,不需要申报。例如:公务员的父母作为投保人,公务员自己作为被保人的情况;父母做投保人,公务员的子女作为被保人的情况,是不需要申报的。


3.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知道公务员所有保单的情况,毕竟公务员客户不是只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答案:有的


建议下载APP金事通-保单查询管理工具,注册登录后能看到在所有公司购买保单的状况




4.金税四期对公务员个人的财产信息有影响吗,答案:有,影响很大


金税四期通过构建更加强大的现申报代化公务员税收征管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税务管理征收业务的通办。这不仅会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发展造成极大影响,对个人而言,名下资产的监管也会越来越严。这一点不仅仅是针对公务员,而是所有人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5.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点到为止,不做重点说明)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本罪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行为人拥有差额巨大的财产,二是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来源。相比之下,“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罪”的罪名,更为准确地反映了本罪的基本特征。





总结来个人所得税说,公务员需要申报的险种基本集中在投资型产品上,而以人身保障类的产品不在申报范个税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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