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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生产经营所得减免政策(个体经营所得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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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营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个体经营令第707号)第六条生产经营规定:


(五)经营所得税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所得税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所得营的所得;


2.减免个体经营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减免、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02


取得经营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03


个体工商户经政策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享受?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方式】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个税报表和个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政策服务厅(场所)、电子生产经营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四川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四川省税务局网站网址:


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


【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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