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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吉林(四川信用网企业查询)


★改革背景


“证”和“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经营的两把“钥匙”。“照”是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是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照分离”改革就是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把原来除发照外的审批,能取消的直接取消,不能取消的分为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方式分类实施。


自2018年11月10日起,我市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了“证照分离”改革,从改革的效果看,市场主体办证难问题得到缓解,企业感受度明显提升,创新创业活力有效释放。


今年5月19日,国务院下发了系统《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及省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地方层面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自今年7月1日起,全国将推行 “ 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为使这次改革真正落地见效,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我市同步全网面贯彻落实。


★《方案》具体说了啥?在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解读中,记者注意到几个关键词:


——关键词:信息共享


省市场监管厅已经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经营范围与许可事项对应关系库。我市依托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根据企业经营范围规范目录内容,在办理登记后,向有关主管部门同步推送企业信息。有关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认领,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实现政府部门涉企经营信息集中共享。


——关键词:照后减证


按照省官网市场监管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以系统集成思维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企业四川准营集成服务改革。通过吉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对接,对于企业经营范围涉及的多个许可事项,做到“一键导航、一表申请、一次办理、一码关联”,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四减”目标,为企业提供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准营集成服务。


——关键词:“减证” 促 “简政 ”


加强经营范围登记与经营许可的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企业范围规范表述目官网录,在办理登记时,积极引导企业使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并及时调整更新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以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


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一般项目”和“许可项目”进行分类表述。“许可项目”后统一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国家,并将依法需要监管的企业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同步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


★企业最想知道的:


这次改革有啥亮点?经营范围按照规范表述列出来,能给企业带来哪些方便?


——范围更广


我市从 2018 年 11 月 1 日,对 106 项涉企经营许可实施了 “证照分离”改革,2021年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中央层面设定 523 项,地方层面设定5项,涉企经营许可实现全覆盖,范围更广。


——力度更大


这次改革采取四种方式:直接取消审批、由审批改成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以及优化审批服务。这次改革的四种方式中直接取消 68 项,改成备案的 15 项,实行告知承诺的 39 项。比较第一批改革直接取消2项,这次改革的力度更大。


1.吉林直接取消审批。对中央层面设定的68项涉企经营许可直接取消审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信息可开展经营。


2021年7月1日起,不得变相保留审批事项和继续进行审批,要将取消审批事项同步调整,公布涉企事项目录、政府权责清单,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库。


直接取消审批后,有关主管部门仍对相关经营活动负有监管职责。


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载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登记数据,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查询。


2.审批改为备案。对中央层面设定的15项涉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2021年7月1日起,改为备案的事项不得继续审批,要将备案事项同步调整,公布涉企事项目录、政府权责清单,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库。


2022年底前,按照省市场监管厅查询工作要求,对纳入吉林省“多证合一”改革范围的备案事项,企业设立登记与备案同步完成,将不再办理备案手续。


暂时无法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的备案事项,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坚决防止以备案名义变相审批。


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应依法实施有效监管。


3.实行告知承诺。对中央层面设定的37项、地方层面拟设定的2项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信用知承诺。


有关主管部门应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公布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公示承诺企业书格式文本等,方便申请人查四川阅、索取或者下载。


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跟踪回访,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信用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


4.优化审批服务。对中央层面设定的403项、地方层面拟设定的3项涉企经营许可优化审批服务。各有关主管部门应逐项明确具体措施,针对企业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加公示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对国务院、省级有关部门的审批事项,各有关主管部门应主动对上街接,明确监管责任。


对市(县)级审批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5种优化审批服务的改革方式进行优化:(1)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2)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3)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4)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5)取消许可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


——更方便百姓


此次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将发证和发照的部门衔接规定得很明确,未来审批将实现经营范围涉及多个许可事项的企业“一键导航、一表申请、一次办理、一码关联”,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四减”目标,更方便百姓办事。


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国家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


(1)2021年底前,实现企业可持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吉事办”平台,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2)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凡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有关部门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3)2022年底前,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免费发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线下窗口向线上网办转变,帮助企业实现“无纸化”经营。


——企业少跑腿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如果市场一个叫法,管理部门一个叫法,就很难进入一体化规范,很难衔接。通过经营范围规范化,把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形成选项库,市场主体想经营的项目可以在这里对应搜索,勾选出来,并根据这个知道经营项目吉林涉及后续谁来许可,哪个部门主管,对于管理部门来讲也规范化了,便于企业在办理各项审批的过程中少跑腿。


———超范围经营不予处罚


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通过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企业最期盼的:


——无事不扰


1.我市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1)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对于一个行业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其中部分审批事项取消后,由原审批部门和现审批部门依法定职责共同监管。


(2)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2021年底前按照工作职责分工确定监管职责、健全审管衔接机制。


2.健全监管规则。结网合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在国家和省政府“互联网 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2021年底前全部纳入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动态更新。


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系统。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信息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


3.创新监管方式。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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