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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抵债视同所得税销售吗(拿固定资产抵债是视同销售吗)

假设公司向政府提供施工服务,政府以房产向公司抵债,公司取得房产后再向外转让并变现,在这种业务下,公司都涉及什么税负?


公司取得以资抵债的房产又销售的,涉及的税种包含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下我们按照取得抵债资产和转让抵债资产两个环节分别进行涉税分析:


1、 取得以资抵债环节


1) 增值税


2) 印花税


取得抵债房产时,协议双方通常会签订《抵债协议》,抵债协议的执行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理解《抵债协议》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范围,公司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


3) 契税


公司承受房产,应按照成交价格乘以契税税率计算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具体依当地规定处理


2、 转让抵债资产环节


1)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 2016 年 4 月 30 日之前取得的房产,可选择按照 5%的征收率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算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取得的房产,需按照 9%的税率率按照一般计税方式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允许抵扣购入不动产当时的进项税额。公司与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抵债资产再转让的,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 印花税


公司将抵债资产予以转让签订的《不动产转让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适用万分之五的税率。


3) 土地增值税


公司将房产抵给分包方,应按照转让旧房方式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目前对于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额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评估计算法,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收入-(建筑重置成本价*成新率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评估费);二是发票加计法,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收入-房产购置价值*5%*持有年份。


4) 企业所得税


公司将房屋抵债进行销售应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并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所得=转让收入-计税基础-交易税费,其中应以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成交价值作为转让收入,以取得抵债房产时的抵债作价作为该房产的计税基础。


综上,公司取得抵债资产后又转让的,若转让价与抵债价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公司相当于多承担了交易环节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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