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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池正明、池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亚药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409.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8,243.8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0日全部到账,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中汇会验[2020]662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1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2020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78,243.85万元。《东亚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1年9月28日及2021年10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中的2个子项目“年产200吨头孢克洛原料药项目”和“年产30吨头孢妥仑匹酯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总额22,870万元,其中,16,87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头孢类母核产品180吨技术改造项目、年产氧头孢类母核产品100吨技术改造项目”;6,000万元用于追加投资到“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7-ACCA 200吨、7-ANCA 60吨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变更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亚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1,540.87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0,165.35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4,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4,014.85万元。(其中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1,311.87万元)。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维保有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四、存在的风险


(一)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4,674.16万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3.16%,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通过适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投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东亚药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公司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东兴证券同意东亚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 委托理财受托方: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投资范围: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直接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公司本次授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本次委托理财虽不属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4,674.16万元。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4.87%,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五、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本次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池正明先生、池骋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能够合理预测本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仅为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估算金额。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池正明先生的配偶梁玲飞女士持有其100%股权,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5,205.81万元,净资产3,269.08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33.20万元,净利润-16.60万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池骋


1、基本情况:


池骋先生,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10月-2007年7月,任浙江省三门东亚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10月-2006年12月,任台州市黄岩欧利医药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1月-2006年3月,任台州市泰明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1月-2008年9月,任浙江右手工贸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6月-2007年12月,任浙江东亚医化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8月-2008年12月,任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4月-2014年1月,任上海开来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2月-2015年8月,任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04年8月至今,任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2月-2019年3月,任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台州市瑞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2015年9月-2021年10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2、关联关系:池骋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池正明先生之子,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一)和(四)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连续、稳定的开展,发挥资源效益,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关联方利益的情况,交易事项没有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或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东兴证券对东亚药业2022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三)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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