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各位参保人员!
下列医保政策涉及您和家人的切身利益,
若您看到此资料,
清楚掌握我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当好我区医保政策宣传员。
参保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哪些人群?
答: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根据“先登记,后缴费”的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呢?
答: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由个人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组成,2022年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三、我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有规定吗?
答:有。
(一)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参保缴费,集中期缴费为每年9-12月,新参保可随时缴费。
(二)缴费方式:一是以银行协议代扣为主,参保人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代扣;二是以线上征收为辅,参保人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银行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
四、参保缴费有那些注意事项?
答:1.续保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后又补缴费的,从补缴费之日起有6个月待遇等待期,此期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2.新生儿。新生儿监护人应当在其出生后90日内为其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有6个月待遇等待期,此期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3.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城乡居民当年个人缴费标准,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的,从缴费之日起有6个月待遇等待期,此期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4.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若在户籍地为享受政府资助参保的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不能同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或不能同时在两个地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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