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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免什么税(农户出租田地给别人种植收取的租金,是否免征增值税?)

“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那么农村哪些占用土地的情况属于以租代征?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讲解



▶征收方与村委会直接签订的协议租赁土地。这种方式在现在的征地过程中非常的普遍,用地单位或是个人直接找到村委会,且以土地是集体为幌子,让群众转让或是出租土地,之后以村委会的名义与征用方签订协议。这种其目的就是用地单位为了规避相关的审批手续以及相关的土地税费,为了降低征收成本而常使用的征用方式。




▶基屋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或是转租农村集体土地。有些地方相关部门为了加快当地的经济建设,以政府的名义租赁集体土地用于修建公园或是公路等。虽然是政府行为,但这种以租来征用老百姓土地的行为,在用地程序上是违法的。其次还有的相关部门,在租用老百姓土地后,又转租给开发商或是个人,这同样也是违法的。如果大家在土地征收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可积极的举报或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这种虽然很少见,但在实践中也有发生,一些村民明知道用地单位或是个人租用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为了一时的利益将自家土地出租出去,这是属于违法行为。




▶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有些当地相关部门为了加快经济的发展,为违法用地单位或是个人,担当中介人、担保人,骗取老百姓的信任。


史律师提醒


史律师提醒大家,在房屋承租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因为房屋被征收而遭受到损失,一定要积极的寻找对策,委托律师帮您将损害降低到最小,不要因为自己是承租人就觉得不应当获得补偿,只要是遭受到了不合法的损害,就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就应该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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