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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销售新鲜蔬菜增值税税率(超市销售新鲜蔬菜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初冬时节,崇明三岛几万亩橘林次第红透,又到一年吃橘、赏橘的最佳时节。近日,13座公园进行橘子推介活动(可以点击此处查看具体方位),枝头硕果累累的背后可隐藏了不少税收惠农政策呢~大口品尝桔子的同时,我们一起来看看涉农热点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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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我是一家经营蔬果批发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从农户手中收购时取得的免税普票可以按计算抵扣进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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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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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从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收购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你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且未分别核算,请问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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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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