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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企业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安徽省职业年金实施办法)


尊敬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您好!


前期,在省级统一发放职业年金条件尚不成熟情况下,为保障您能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我市采取了由市社保中心代为发放的方式,将您每月应领取的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金合并发放,即市社保中心每月向您发放的待遇中包含了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为规范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和个人账户的管理,按照政策要求,全省将从2020年10月份开始调整职业年金发放方式。调整后,您的职业年金将不再由市社保中心合并在基本养老金里发放,改由省社保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暂定为每月15号(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您的基本养老金,仍由市社保中心按原有要求发放。此次调整,对您来说会有两个变化:一是原来每月一笔待遇到账会变为两笔待遇到账,二是两笔待遇到账时间可能不在同一天。调整后,职业年金待遇仍将发放到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银行卡上。后期您如果在市社保中心更换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银行卡,职业年金将同步打到您更换后的银行卡上。


职业年金待遇由省级统一发放是国家政策要求,在调整发放方式的初期,如果您没能及时领取到职业年金,请不要着急,您可通过单位与市社保中心联系,我们会及时帮您核实确认。确属于发放不成功情况的,省社保局会及时通过银行进行再次发放。后期如果国家对职业年金发放有新的政策要求,我们将按新的要求执行。


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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