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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税局怎么这么坑(新疆县级国税局环境咋样)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黑名单”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最多,达61起,占案件的近七成,此外,虚开普通发票案17起,偷税案10起,其他案件2起。


2014年7月,税务总局颁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初步建立起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制度,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等8类税收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当年12月,税务总局与20个部门签署《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起税收违法联合惩戒机制,明确联合惩戒措施范围,包括阻止欠税人出境、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被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等等。


新疆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赵莉介绍说,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是国家税务总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自国家税务总局部署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和对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以来,新疆国税局高度重视,部署安排,推进工作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该局还主动协调新疆地税局和兵团发改委、联合印发联合惩戒备忘录补充协议,填补了新疆兵团范围内失信联合惩戒的制度空白。


新疆国税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将继续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工作,确保符合标准案件全部按规定公布;协调促进联合惩戒成员单位惩戒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对失信纳税人的惩戒力度,促进纳税遵从;切实加强“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传播力、影响力,积极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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