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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电子化试点扩围(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辽宁、江西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开展专票电子化试点,受票方范围为全国。为了做好赣江新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扩围工作,江西赣江新区税务局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决策部署,出实招,见实效,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总体目标。新区局机关按省局下发通知要求,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业务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专项工作组。下设综合宣传组、系统保障组、技术实施组、风险管理组、纳税服务组、监督内控组和稽查业务组等7个职能组,涉及新区局机关办公室、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税收风险管理局、督察内审科、人事科、纪检组、系统党建工作科、稽查局、信息中心等多个主要核心科室,阵容强大、人员完备,为后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是压实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以赣江新区税收工作实际情况为依托,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明确责任部门,梳理具体职责,严格实行任务台账管理,对表推进、对账落实,收集整理工作落实情况、疑点难点;同时积极开展业务政策培训,统一口径回答电子化工作,提升电子专票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新办纳税人能开票、会开票、易开票,为后续的电子发票推行夯实基础。


四是强化督导考核,防范舆论风险。新区局通过加强内部管控,及时跟踪各项任务部署落实情况,完善内部控制指标清单,将关键事项纳入内部快反指标清单,同步跟进,以查促改,以考验效。(易海云 邹智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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