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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会计报表格式(国资委统计报表应交税费)

票据、股权处置、合伙企业等会计处理问答


目录


1、信用减值损失还是信用减值准备?


2、类似商业承兑汇票的一种票据,但只能贴现不能全额承兑的票据应该在哪个科目核算


3、票据贴息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4、收取供应商的货款折扣的会计处理


5、请教陈老师处置非同一控制取得子公司原递延所得税问题


6、陈版,请教:企业按合同进度开票专用发票,但由于客户款终验,


7、处置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股权合并报表处理


8、对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的判断


1、信用减值损失还是信用减值准备?


提问人:oyyc2018


现金流量表附表补充资料里面,我看好几个公司披露的年报都是信用减值损失,但是注会教材写的是信用减值准备。请问陈版,这个应该如何考虑


回答人:chenyiwei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仅出现于附注中,故《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文件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目前,上市公司报表附注格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易所发布的年报填报系统中的格式设定。目前交易所采用的项目名称是“信用减值损失”。


国企财务决算报表的模板是由国资委规定的,国资委规定的格式也是“信用减值损失”。


2、类似商业承兑汇票的一种票据,但只能贴现不能全额承兑的票据应该在哪个科目核算


提问人:wx_5af15b88aa4b


陈版主及各位大神,被审计单位的集团公司的一个保理公司与某银行合作,建立了一个类似商业承兑汇票的平台,集团内的公司可以在该平台开立一种票据,该票据期限长短不定,有固定到期日、金额、收款人等,用于日常购销活动支付的票据。收款人须凭该票据在到期日之前10日内去该银行贴现(只能贴现,不能全额承兑),过期作废。这种票据应在哪个科目核算。


回答人:chenyiwei


是否类似于“云信”等平台?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取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范票据的“云信”、“融信”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不应当在“应收票据”项目中列示。企业管理“云信”、“融信”等的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应当在“应收账款”项目中列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当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中列示。企业转让“云信”、“融信”等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判断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票据贴息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提问人:cpa2017lw


求助陈版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息确认为“投资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该项投资收益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票据贴现对大部分企业而言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


4、收取供应商的货款折扣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cpa2017lw


求助陈版主,关于现金折旧,按照新收入准则,支付给给客户的现金折扣冲减营业收入,那么收取供应商的现金折扣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收取供应商的现金折扣”的具体背景是什么?收取的金额如何计算?


5、请教陈老师处置非同一控制取得子公司原递延所得税问题


提问人:江3石


公司本期处置以前年度通过非同一控制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该子公司取得时因评估增值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那么在处置当期该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如何处理?


由于不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不必合并不必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作为合并投资收益的减项,即投资收益=处置对价-(子公司账面净资产 评估增值 商誉-递延所得税负债)。所有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计入投资收益。


上述理解是否合理?谢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该做法基本合理。另外在实务中为了保持“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之间的勾稽关系,也可以接受将递延所得税负债终止确认的影响调整“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但这种做法严格来说并不完全合理。


6、陈版,请教:企业按合同进度开票专用发票,但由于客户款终验,


提问人:thm3311


会计处理处理 : 借:应收账款 113 贷:应交税 费 -增值税-销项税 13 贷:待转收入 100 这样做可以吗?如不行,应乍做?谢过!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虽然根据合同履约进度开票,但客户要到终验后才付款,则此时尚未收到的已开票款项应确认为合同资产而不是应收账款。


7、处置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股权合并报表处理


提问人:zyj8595


入职新公司碰上合并业务,以前没有怎么接触,求助


集团公司A多年前以433.5万元一次性购买子公司B51%的股份,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购买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388.90万元,产生合并日商誉44.60万元。现集团公司A于20X1年8月末将持有子公司B的股份一次性全部出售,转让价275万元。转让日子公司B的净资产情况和1-8月的收入、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处置日集团公司A单体分录:


借:银行存款 275


投资收益 158.50


贷:长期股权投资433.50


处置日合并报表层面分录:


1、抵消期初留存收益部分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356.03(698.09*0.51


贷:投资收益 356.03


2、把B公司1-8月利润表发生数并入


借:营业成本 175.87


资产减值损失 1.54


贷:营业收入 77.00


投资收益 51.21


少数股东权益 49.20


合并报表层面总的投资收益:356.03 51.21-158.50=248.74万元


不知道上述处理是否对,另外关于原来购买时合并层面的商誉是否需要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1、期末无少数股东权益,但处置当期仍有少数股东损益;2、原收购时形成的商誉随着控制权的丧失应一并予以终止确认,其终止确认的影响调整合并报表中的投资收益。


8、对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的判断


提问人:wtbcpa


请教陈版:


案例背景:A公司投资1000万于B有限合伙企业,持有份额为20%,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20年;合伙企业投资范围及目标为:向C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债权投资,合伙企业已与C签订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4.7%,到期后可能会考虑续签。合伙企业对利润分配的约定:合伙企业取得的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收回的债券投资本金、利息等)不得用于再投资,应向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问题:A公司持有的B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应分类为哪一类金融资产?


个人理解:虽然A公司投资于B有限合伙企业,但是B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于一项债权投资,所以,从穿透的角度看,A公司的投资属于一项债权投资,由于该项债权投资已约定了本金及利率,实质上与借款无异,可以通过SPPI测试,又由于A公司可以将其持股份额对外转让,A公司管理层持有该项金融资产的目的是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因此应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以上理解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首先要考虑能否运用“穿透”的处理方式,将该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认定为实质上的债权性资产。可参考新CAS 22应用指南中对“合同挂钩工具”的相关表述。


如果可以适用穿透的处理方式,认定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本金 利息”的基本借贷安排,则可进一步根据A管理该项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否有较大可能性在到期前出售)考虑能否将其分类为其他债权投资。


但是,从合伙年限有20年,但与C的借款协议期限只有一年,到期后是否续签存在不确定性这一点来看,我理解很可能并不满足将该项投资穿透认定为债权类资产的条件,此时只能整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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