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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4号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韩城市税务局


韩城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陕税发 [2022] 22号)和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韩城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韩政办发[2018]17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市将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范围


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满60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保并按年缴纳保费。


二、集中征缴时间


2022年4月15日-2022年6月25日


三、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年200元(补贴30元)、300元(补贴45元)、400元(补贴60元)、500元(补贴75元)、600元(补贴80元)、800元(补贴90元)、1000元(补贴100元)、1500元(补贴150元)、2000元(补贴200元)、3000元(补贴3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给予补贴,财政补贴计入个人账户。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30元缴费补贴。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保费;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保费。


四、缴费方式


(一)合作商业银行渠道。农商银行(信用社)助农E终端、ATM机、手机银行和柜面;中国农业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和柜面;中国建设银行裕农通、手机银行和柜面;中国工商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和柜面。


(二)税务部门缴费渠道。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功能缴费。


(三)第三方支付及其他掌上渠道。一是通过银联“云闪付”APP的“城市服务”缴费;二是通过“支付宝”APP的“陕西社保缴费”功能缴费;三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的“我要缴费”功能缴费。


五、补缴费业务


需要补缴以前年度欠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线上办理补费申报,待税务部门数据同步后,即可进行缴费。但是参保人当天未缴费或未在当天支付成功的核定信息,在次日凌晨将自动作废。出现此种情况的参保人需在未缴费或未支付成功的次日,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重新办理补缴业务。


六、缴费票据


(一)使用商业银行渠道缴纳社保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


(二)缴费人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


(三)缴费人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韩城市税务局


韩城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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