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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钢城工商银行开户地(红城湖工商银行开户行叫什么名字)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53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


业有限公司持有中交地产武汉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51%的股权,中交二航局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公司49%股权。现根据武汉公司实际情况,为实现股东方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双方股东协商对武汉公司进行减资,将武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45,500万元减至25,500万元,武汉公司退还华通公司(持股比例51%)10,200万元,退还中交二航局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9,800万元。


由于中交二航局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司实际控制人中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我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交地产武汉开发有限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不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方介绍


名 称:中交二航局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设计产业园第5幢6层3号房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陈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026640Y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行业、城镇化建设的投资;土地的整理与开发;房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投资、施工;园区设施、城市基础及配套设施、市政设施的管理;公园的管理;游览景区的管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绿化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中介;室内装饰;旅游资源开发;江、湖治理服务;土壤治理;建筑工业化研发、设计、咨询、投资及技术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住宿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停车场经营管理业务;房屋及场地租赁;广告设计、发布、代理及制作;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的批发零售;汽车美容;家政服务;会议展览服务;餐饮服务;体育场馆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我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二航局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三、减资标的情况


名称:中交地产武汉开发有限公司


原注册资本:45,500万元人民币(减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5,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29号中交红钢城10栋B号楼一单元8层8号


法定代表人:王子文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0日


主要股东: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中交二航局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材、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零兼营;建筑装饰(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经营情况:武汉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所开发的中交江锦湾项目住宅部分已销售和交付完毕,目前尚余部分商业及车位。


武汉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万元):


四、相关协议情况


武汉公司双方股东召开股东会议一致同意将武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45,500万元减至25,500万元,武汉公司退还各股东方注册资本金如下:华通公司(持股比例51%)10,200万元,中交二航局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9,800万元。


双方股东未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有利于各股东方实现资源优化集中管理。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公平对等;减资完成后我司对武汉公司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影响我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次减资不会对我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武汉公司项目开发接近尾声,此次减资不会对武汉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546,614.32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出资额合计358,370.12万元;向关联方借款额度800,000万元(已使用150,000万元);我司子公司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余额合计1,199,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843.58万元,对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减资10,2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对武汉公司减资公平、对等;减资完成后中交地产持有武汉公司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影响中交地产并表范围;武汉公司开发项目接近尾声,本次减资不会对武汉公司和中交地产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中交地产武汉开发有限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5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9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肃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150、151、152、153号 。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0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0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49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9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150。


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肃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151。


三、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152。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武汉开发有限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153。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154。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52


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


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一、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持有重庆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宸”)49.6%股权(我司并表),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持有重庆美宸49.9%股权,重庆和美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和美”)持有重庆美宸0.5%的股权。


重庆美宸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庆美宸的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重庆美宸富余资金共计17,000万元,其中我司拟调用8,432万元,重庆金科拟调用8,483万元,重庆和美调用85万元,调用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超过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我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达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0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世纪大道99号A栋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黄红云。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上一年度我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二)重庆和美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勇


注册资本:1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01月23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905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自然人余勇等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重庆和美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上一年度我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重庆美宸经营情况良好,所开发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良好,本次各股东方调用重庆美宸的富余资金,已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重庆美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重庆美宸其他合作方股东资信状况较好,各方股东权利公平、对等;我司对重庆美宸合并报表,重庆美宸由我司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我司将密切关注重庆美宸和资助对象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重庆美宸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重庆美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重庆美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风险可控,不会对重庆美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美宸富余资金是公平、对等的,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607,862万元,其中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591,459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16,402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50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我司存量资产,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方案概况


1、计划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备选计划管理人,每一期专项计划管理人以该期专项计划交易文件项下明确记载的计划管理人为准;


2、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


3、债务人/买方:负有清偿应收账款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中交地产下属项目公司或关联公司;


4、融资人/债权人/供应商:与原始权益人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并将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予原始权益人办理保理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共同债务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6、差额支付承诺人: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7、基础合同/基础交易合同:系指融资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合同项下的标的合同,融资人基于该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现有的或未来的应收账款债权,并将其转让予联捷保理获取保理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合同、安装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劳务合同等合同及/或其补充协议等。


8、发行规模:专项计划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预计每期规模不超过20亿元,以各期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9、发行期限:各期专项计划应当自本项目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24月内发行完毕,每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


10、产品分层: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全部认购。


11、证券挂牌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2、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储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额度下最后一期专项计划完成清算之日;


12、授权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和市场发行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项目参与机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分层、各档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占比、产品期限、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等发行方案涉及的具体要素以及签署、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专项计划结束之日。


二、审议程序


我司已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获得我司国资管理部门批准,需提交中交地产股东大会审议,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延长我司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有效缓解我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优化负债结构。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认为:中交地产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缓解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优化负债结构,是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


风险分析:我司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对于公司下属并表子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应付账款,若子公司未按期偿付,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需承担付款义务。


解决方案:公司一是督促下属子公司按时兑付款项;二是谨慎选择基础资产,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交易文件,防范风险;三是在出现需我司履行偿付义务的情形时,协调子公司其它股东方共同承担风险。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51


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肃品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持有重庆肃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肃品”)35%股权(由我司并表),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持有重庆肃品35%股权,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大唐”)持有重庆肃品30%的股权。


重庆肃品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庆肃品的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重庆肃品富余资金共计31,000万元,其中我司拟调用10,850万元,重庆金科拟调用10,850万元,厦门大唐拟调用9,3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超过6.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我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肃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0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双宁路161-197-2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贰级)(按资质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执业);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该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股东构成: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上一年度我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二)厦门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胜春


注册资本:18750.3万美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08月29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001号大唐中心B栋101


主营业务: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构成:大唐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59.7%股权,厦门唐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0.3%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厦门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上一年度我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重庆肃品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重庆肃品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对重庆肃品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肃品富余资金是公平、对等的,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肃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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