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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司注册地址民居(汕头公司注册代办公司)

8月10日,绿会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了立案材料,对广东兴一实业有限公司提起了不可移动文物公益诉讼。


案件源于客家围龙屋的保护。客家围龙屋是一种富有中原特色的典型代办客家民居建筑民居,一般都有几百年的历史,其建筑风格与北京的“四合院”、陕西的“窑洞”、广西的“栏杆式”、云南的“一颗印”并称为中国民居建筑的五大特色。兴宁市人民政府于2009公司年8月10日和2010年8月13日分批次公布了“兴宁市十大古民居”、“兴宁市特色古民居”。城南居委宫巷里黄屋(简称宫巷里黄屋)被列入第二批特色古民居保护名单。


2014年,广东兴汕头一实业有限公司在宫巷里黄屋旁开始建设兴一广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违反《环境影响公司评价法》、《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汕头制虚假《兴宁市兴一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代办响报告书》,擅自将兴宁市排污渠改道至离宫巷里黄屋鱼塘三米、离本体建筑9米的位置,并且完全将排污渠置于兴一广场与宫巷里黄屋之间唯一的宽度只地址有十几米的道路下面。


更为甚者,兴一广场的路基高出宫巷里黄屋及路面一米多,一旦出现汛情将会给宫巷里黄屋带来极大危险。另外,被告将地下车库出入口直接设在宫巷里黄屋旁边的道路上。上述行为给宫巷里黄屋带来面临毁损的重大风险,严重威胁到特色古民居的安全。


案涉宫巷里黄屋建于1688年,距今已有三百多年,作为兴宁市客家民居保护单位,应该得到全面保护,维护客家围龙屋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因为被告的违法行公司注册为,宫巷里黄屋面临毁损的重大风险,造成不可逆的人文生态环境损失。客家围公司注册龙屋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毁损客家围龙屋就民居是毁坏我们传统文明之根脉。


文/张娜 审/文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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