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首次推行食品加工小作坊告知性备案制度,彻底消除小作坊监管盲区,并制定了《烟台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告知性备案管理办法》并经市法制办备案,对小作坊生产场所、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对审查合格的小作坊,发放《烟台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告知性备案证明》,并赋予编号,建立档案。取得备案证明的小作坊业主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郑重承诺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并张贴在明显位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超许可证六成食品企业达A级信用
对不同等级的食品经营户采用不同的监管措施,对失信小作坊和严重失信的食品经营户加大日常检查、食品抽检和食品快检频次,对经营问题食品的依法严厉查处,对屡罚屡犯的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
除此之外,我市开发区还在餐饮企业推行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制度,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并张贴“脸型”标志牌进行公示,可一目了然了解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情况,为市民就餐提供方便。
高风险和规模企业被授权监管
为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权,我市首次尝试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授权试点工作,出台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授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法制办备案实施。
实施范围为乳制品、肉制品食品、白酒、水产加工品、食品添加剂等5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和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共有烟台约400家企业。对被授权人规定了学历经历、沟通协调能力、无违法违纪记食品生产录等7个方面的条件,明确了被授权人负烟台责合格供应商评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实施、成品放行、原料采购验收等8项工作职责。要求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签订授权委托书食品生产,被授权人的相关信息在监管部门备案,每半年向监管部门报告履职情况。目前,402家企业全部完成了质量安全授权管理,签订了委托书,向监管部门提交了个人信息备案资料。
通过创造性地采取更加有效的监管措施,食品生产环节小作坊的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全市1050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全部参加了新版《食品安全法》培训,近200家企业食品通过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上百家企业踊跃参与“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20生产15年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合格率为96%,比上年度提升4个百分点。
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领域建立风险监控点
让普通市民成为监督“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做到创建“食安烟台”人人有责。在创城过程中,我市在11生产加工00开发区家食品生产企业中实施了“内部吹哨人”制度,动员企业员工参与食品生产安全监督工作,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为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市食药监局印发了2200张《有奖举报提示》和《告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宣传板、20000张宣传彩页,由企业在厂区明显位置张贴,并将宣传彩页发到员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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