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近日通报2起税收违法典型案例。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该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处以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43.25元,处罚生效期为2019年6月26日。
二、常德世翔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件
2015年1月至2019年2月,常德世翔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租金收入未入账未申报,少缴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合计184312.85元;采用多记金额的方法多列成本、费用、税金,少缴企业所得税28023.73元。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该公司偷税行为处以罚款120180.20元,处罚生效期为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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