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东莞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天韵花园项目的人员调整等原因,未按照《城市商品房屋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中外合资条规定,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导致东莞市香港厚街镇坑东莞口津桥注册路10号天韵花园4户《商品房代理机构买卖合同》逾期未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影公司响了业主后续办证和市场秩序。
通报称,为进一公司注册步规范东代理莞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东莞桂芳服务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违规情况予以通报。
通报还称,希望各开发企业、律师事务所东莞和中介机构能够引以为戒,切实加服务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代理机构合同备香港案登记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将所签约的商品房买卖中外合资合同、维修资金发票、缴款通知书等资料送达不动产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避代理免类似问题和情况的发生。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