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需提报材料(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备案)

一、外资ICP申请流程


(1)外资申请公司是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应为登记持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大陆公民。


(2)外资占比不超过50%;报


对于外资是港澳的,增值电信业务中,港澳股权比例有设限和不设限:


(一)外资如果是港澳的,提供下列增值电信业务,港澳资股权比例不设限制: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于经营类电子商务);


2、内地境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3、储存转发类业务;


4、呼叫中心业材料务;


5、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于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外资如果是港澳的,提供下列增值电信服务,港澳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1、内地境内互联网虚外商投资企业拟专用网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国内互登记联网虚拟专用互联网业务”);


2、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3、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二、外资ICP的审定流程:


1、向信息通信发展司申请,拿“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2、凭审定意见书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


(一)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审批部门:信息通信发展司


材料:


1、项目建议书


2、可设立行性研究报告


3、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4、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调档查询章)


5、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


6、中外方投资者的有关证明材料


7、外方主要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外方股东中占比最大者外商投资企业,占外方总出资额的30%以上)


8、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步骤:


(1)准备齐全电子材料向当地管局官网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提交到通信发展司再次审核;


(2)网审通过后,准材料备相应的纸质材料递交给需提通信发展司,备案设立等待审核。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审批机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商务部审核批准,外省的公司就是各省商务厅初审通过后再提交商务部审批,两次审核递交的材料一样,中间可能会有退回,要补充其他材料,审核部门会视具体公司不同外商独资企业的业务来定哪些补充材料。(只是一级股东有外资的不用走此流程)


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提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5、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外商独资企业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7、被投资公司的章程。


被投资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报2)公司经营范围及产品国内外销售比例;


(3)公司注册资本;


(4)投资者的名称和姓名;


(5)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6)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投资者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投资者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ICP许可证申请


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提交ICP所需材料,流程和材料与申请普通内资ICP相同。


四、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程序;


凭《外商备案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