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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租房(鄢陵哪有民房出租)

近期哪有,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以“代办”“包办”公租房申请为由,骗取“好处费”“办事费”哪有、转租、转让或用作牟利经营等违租房法行为,严重扰乱我县公租房的申请管理秩序,住建局在租房此提醒广大市民:




一、申请公租房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任何以“代办”“包办”等名义收取费用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公租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县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只要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家庭均可申请,申请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任何自称收费办理公租房手续的行为,均为诈骗。请广大群众一定要通过正常渠道申请公租房,防止上当鄢陵受骗,以免给自己的家庭财产造成损失。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鄢陵》(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三十二条。




二、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履行必要的程序,县住建局负责全民房县公民房租房的申请、审核、配租、租金收缴、后期管理等工作。公租房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县住房出租保障部门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后,报住建、监察、民政、财政、统计、工商、税务、公安、人社、不动产、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进行征询审批后,再进行分配。(申请人只需将申请表提交到县住房保障部门即可)出租




政策依据:《鄢陵县公租房分配管理办法》(鄢政〔2015〕14号)。




三、公租房只能用于自住,不能用于其他用途,公租房的产权归政府所有,不归个人所有,与保障对象是租赁关系。




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对配租的住房不享有收益权、处置权,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或长期闲置,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违法活动。




政策依据:《鄢陵县公租房分配管理办法》(鄢政〔2015〕14号)。如您接到类似“中介人员可以私下办理公租房”、“交钱就能办理公租房”的信息或电话,请向县住建局举报。如您已经被骗交了钱,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避免他人上当受骗。




举报电话:0374-7168819


举报信箱:ylxfcgls@163.com


县住房保障部门办公地点:县城梅里路南段29号



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7日


来源:鄢陵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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