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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编办发2003第108号文件(辽宁省辽编办发201096号文件)

11月29日,省委组织部、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公布《关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养老保险关系衔接等问题的暂行意见》,对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时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衔接、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个人账户衔接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快来看看吧!


明确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时间


给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办法


明确离退休人员


给出相关衔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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