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名义金额(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法)






01


五花八门的政府补助到底是什么?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但对于财务来说,是比较苦恼的。特别是没接触过政府补助,就会不知道如何处理。




其实呢,也没很难。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02


关于政府补贴6个常见的问题




1、常见的政府补助有哪些?




常见的政府补助如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形式。具体内容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




2、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政府补助?




上文提到的,政府补助包括两种性质的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际类似组织也在此范围之内。注意以下两方面:




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




政府向企业提供的补助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的条件,主要包括:


1. 政策条件。企业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


2. 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




2)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3、如何判断政府补助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




一般情况下,政府补助的成本费用如果是营业利润之内的,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是否相关的,则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



4、税收返还是否属于政府补助?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但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不属于政府补助。




5、对于可能收到或已经收到政府补助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哪个时点予以披露?




正常来说,政府通常会对补助事项发文确认或依据相关法规支付补助资金。根据时点优先原则,上市公司应当在获悉相关政府补助事项、收到政府部门相关函件或收到政府发放资金等,事实最先发生的时点,及时公告。




6、收益与资产指标都是对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数据吗?



是的。收益相关的是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数据对比,资产相关的是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数据对比。




关于净利润指标的规定,即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金额超过100万的,应当披露。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或者净资产10%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披露。




03


两种政府补助相关的财税处理




一、与收益相关




1、会计处理




可从问题3中得出,政府补助与日常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非日常相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




【案例1】财叔公司2020年收到政府部门发放的补助资金300万元,受益期三年,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300


贷:递延收益 300




2)2020年末:


借:递延收益 100


贷:其他收益 100




3)2021、2022年末:


借:递延收益 100


贷:其他收益 100




2、税务处理




根据《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则一次性计入应税收入,但在会计上确认为递延收益,存在税会差异。




因此,财叔公司2020年一次性确认政府补助收入600万元,调增200万元,2021、2022年度各调减100万元。




二、与资产相关的




1、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增加了净额法。




【案例】政府为鼓励企业使用环保设备,对购置环保设备的企业予以补助。2020年财叔公司以自有资金200万元和政府补助100万元购入一台价值300万元的环保设备售价,按5年折旧,该政府补助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假设企业采用全额法,会计处理如下(不考虑增值税): 




1)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2)购进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3)计提折旧:每年折旧为300/5=60 万元


借:管理费用 60


贷:累计折旧 60




4)2020年末:政府补助对应的折旧为100/5=20 万元


借:递延收益 20


贷:其他收益 20




5)2021年末:


借:递延收益 20


贷:其他收益 20




6)2022年~2024年度相同。




【案例3】假设案例2企业采用净额法,会计处理如下(不考虑增值税): 




1)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2)购进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借:递延收益 100


贷:固定资产 100




3)该设备账面价值为200万元,每年折旧为:200/5=40 万元




4)2020年~2024年:


借:管理费用 40


贷:累计折旧 40




2、税务处理




案例2中,2020年一次性确认政府补助收入100万元,调增80万元(100-20),2021-2024年度每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案例3中,2020年一次性调增收入100万元,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增加100万元,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300万元,可税前扣除折旧额为60万元(300/5),调增折旧额20万元(60-40),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100-20);2021年~2024然后每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因此,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应计入应税收入。在会计处理中,若计入递延收益,应在取得当年纳税调增,以后再逐年调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