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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钟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其他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9,369,506.14元,相关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在每个账龄期间,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和账龄分析法孰高原则来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法采用迁徙法进行测算,用历史逾期情况计算迁徙率,再用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根据当前信息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损失率进行调整,进而得出确定的预期损失率,最终计算出坏账准备金额。


公司2020年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524,712.53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8,286,255.04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237,049.52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04,700.00元、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214,853.26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坏账准备-467,569.00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1)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2)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0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31,457,061.79元。


3、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5,412,443.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1-12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9,369,506.14元,相应减少2020年1-12月利润总额59,369,506.14元,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82,419.97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9,682,419.97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党立波女士的辞职报告,党立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党立波女士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3名,辞职报告需在下任监事填补因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其辞职报告未能生效之前,党立波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党立波女士现持有公司股票230,386股,占总股本0.04%。党立波女士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党立波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党立波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监事会提名方启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选方启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方启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方启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10月出生,上海同济大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2000年在化学工业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担任主任工程师;2000年-2004年在凌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2004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发中心软件部经理、中央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现任软件工程师。


方启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启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方启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4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武玉会先生,独立董事钟斌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国范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丽莎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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