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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担保人(保险公司对本公司保险营销员)


今年8月中旬,家住济源市五龙口镇莲东村69岁的党某瑞突然收到一张法院传票成了被告。


投诉:济源六旬老汉莫名成被告


8月29日,根据党某瑞女儿酒女士提供的一份开庭传票和起诉状,记者看到,将党先生起诉到法院的是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源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济源公司)。与此同时,一同被列为被告的还有一名叫李某粉的女子。


人保济源公司称,李某粉于2020年5月份入职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成为保险代理员。7月27日,李某粉为被保险人李某生办理了一份保单。经事后调查,李某生系带病投保,故退回李某生所交保费,解除保险合同。


人保济源公司诉状中要求李某粉返还公司所发放的手续费、津贴费和奖励合计4775元,并且赔偿损失4000元。此外,党某瑞在李某粉入职时自愿为其承担担保责任。现要求二人返还上述费用。


“我父亲不认识这个业务员,后打电话给业务员,她说也不认识我父亲。”党某瑞女儿酒女士说,父亲今年69岁,是个普通农民,目前正在家养病。


情急之下,酒女士跑到辖区派出所和人保济源公司,希望弄清楚咋回事。酒女士说,她曾就父亲身份证信息被保险公司盗用一事,前往辖区派出所报案。民警称,事情太小,构不上案件,建议和保险公司私下解决。


一番奔波下来,酒女士称,人保济源公司答应撤回对党某瑞的起诉。


“我父亲的身份证号为啥被保险公司获取?”酒女士并不愿意事件到此结束。“说告就告,说撤就撤,这也太随意了。”她想弄清楚父亲的信息到底是如何泄露到该公司,而其又是如何在父亲没有签名的情况办理了担保。


▲收到诉状后李某粉心情复杂


追访: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不相识


8月29日,记者联系上案件另一当事人,今年48岁、家住克井镇的李某粉。


李某粉说,她从事保险行业已经10余年,目前已离职,在家照顾病人。从2009年开始,她一直在其他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代理。2020年5月,经人介绍,她正式入职人保济源公司。


工作中,李某生是李某粉关注的意向客户。经过前期不断沟通,2020年7月27日,李某生通过她购买了人保济源公司的一份健康保险。投保前,李某粉做了预审核,并上报给了人保济源公司。通过审核后,人保济源公司为李某生出具了正式保单,一年保费为5200余元。今年8月份左右,李某生因眼部疾病住院治疗,共花费2万余元。出院后,他向人保济源公司报案申请理赔。


李某粉按要求备好了各种理赔手续。她估计,这次给客户理赔费用在1.5万元左右。然而,等待数日,理赔金迟迟下不来。李某粉于是不断地催问公司。随后公司称,李某生投保手续存在瑕疵,不具备理赔条件, 已为其办理了全额退款。


▲人保济源公司一角


事情并未结束。很快,李某粉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她退还因该业务而发放的手续费、津贴费和奖励合计4775元。李某粉难以接受,“这是我劳动所得,为什么要退还?”


“主要是不想理赔。”在她看来,公司对客户善后事宜的处置,明显心虚。“按照惯例,如果公司有理,只会退保单的现金价值,而实际上,公司选择了全额退款。”


对于和党某瑞共同作为被告,她有些诧异。“我从来不知道这个人,也不知道他为我担保的事。”李某粉回忆,自己入职人保济源公司的时候,当时只有该公司的一名熟识的王姓业务经理为她提供担保。对于党某瑞也为自己担保的事情,她自始至终一无所知。


那么,党某瑞何种情况下会给她提供担保?她说,公司业务员入职规定中,一般有两个担保,一个是公司内部人员担保,另一个是65岁以下社会人员担保。“公司获取这个身份证信息后,可能会给无数人担保。”


回应:核心问题,人保方面拒绝回复


采访中,党某瑞与李素粉均表示互不认识,并否认入职担保一事。对此,人保济源公司如何回应?


她说,今年7月,李某粉的业务工作出了问题,按照公司规定,她需要退回一些费用,由于其很不配合,所以公司把她起诉了。对于酒女士提出的担保何来等其他问题,祝女士表示不作回复。


当日,听到人保济源公司的解释后,李某粉表示难以接受,“我从未向公司提供任何人的证件,我可以和他们当面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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