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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好处(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有哪些)


企业的财务人通常都依靠企业的财务报表来做一些常规税务处理,有经验的会计会知道财务和税务其实有很多差异,但是真的操作起来又一知半解不知该怎么办了?


一、税会差异哪儿来的?


在学习怎么处理之前,先来看看这个难题,从哪儿来的?



二、怎么判断暂时性差异?



三、案例分享


(一)、所得税会计——资产类


①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折旧



【案例】


A企业于20×6年12月20日取得的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75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零。税法规定该类(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的折旧可予税前扣除,该企业在计税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列折旧,净残值为零。20×8年12月31日,企业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50万元。


分析:20×8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750-75×2 =600(万元),该账面净值大于其可收回金额55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应计提50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8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750-75×2-50= 550(万元)


其计税基础=750-750×20%-600×20%=480(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55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480万元之间的70万元差额,将于未来期间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②无形资产



1、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关研究开发支出区分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低于10年


【案例】


A企业当期为开发新技术,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000万元。


A企业当期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中,形成无形资产的成本为1000万元,即期末所形成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5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1 500万元,形成暂时性差异500万元。


注意


会计准则的例外条款:


即如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该种情况下,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持续持有过程中,在初始未予确认时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范围内的摊销额等的差异不予确认。


所以后续的摊销因为初始计量而引起的税会差异,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


(二)、所得税会计——负债类


什么是负债类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①预计负债


【案例】


甲企业20×7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该项预计负债在甲企业20×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


该项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500万元-500万元=0


可以判断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②预收账款


【案例】


大风公司2×16年12月31日收到客户预付的款项100万元。


(1)若预收的款项会计上未确认收入,税法上要求确认收入


2×16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因按税法规定预收的款项已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在以后年度减少预收账款确认收入时,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其扣除。


2×16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100=0。


(2)若预收的款项会计上未确认收入,税法上也不要求确认收入


2×16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2×16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0=100(万元)。


③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三)、特殊事项


①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如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期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该类费用在发生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即计入当期损益,不形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也形成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案例】


A公司20×7年发生了2 000万元广告费支出,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A公司20×7年实现销售收入10 000万元。


该广告费支出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如果将其视为资产,其账面价值为0。


因按照税法规定,该类支出税前列支有一定的标准限制,根据当期A公司销售收入15%计算,当期可予税前扣除1 500万元(10 000×15%),当期未予税前扣除的500万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其计税基础为500万元。


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0与其计税基础500万元之间产生了50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五年补亏的政策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会计处理上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案例】


甲公司于20×6年因政策性原因发生经营亏损2 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预计其于未来5年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该经营亏损不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从性质上可以减少未来期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未来5年有足够应纳税所得额可利用:


20×6年12月31日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 000×25%=500(万元)


以未来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来5年税前会计利润为600万元:


20×6年12月31日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00×25%=150(万元)


(3)未来5年无利润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小结



【思考题】


某公司2015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1)2015年12月对某存货计提了1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2)违反环保规定支付罚款20万元。


如何进行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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