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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免于申报(个税汇算清缴免于申报是什么意思)

个税汇算清缴从今年3月1日就要开始了,那么今年办理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对于我们中国的老百姓而言(居民个人),哪些情况可以免于汇算清缴呢?


简单说就两种情况:


①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


②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细心的读者朋友可能会发现,这好像是2019年的政策呀。


是滴!但这个政策在去年年底又延期了,延期至2023年年底。




只是想了解政策的读者朋友,看到此就可以了……


还想了解哪些税收知识,


欢迎各位读者留言[玫瑰][玫瑰]


以下,是政策依据:



"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四、本公告第一条适用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第二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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