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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物价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物价局电话)


然而,因历史形成或不具备电网企业直接装表计量的用户,如通过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经营主体转供电的用户,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同时,这部分用户因转供主体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就更不可能享受降价成果。


据悉,针对这一情况,国家电网松原供电公司组织所属各单位专业骨干人员已于8月份对非电网企业转供电加价情况展开了走访调查工作。经全面调查、核实,松原市共梳理出非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用户30户,涉及被转供电用户8092户。


调查、核实期间,工作人员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将国家和地方清理转供电加价的政策和有关要求通知到了每一个转供电主体,共下发“关于清理规范省内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不合理电费的告知函”30份,向被转供户发放“吉林省物价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吉林省用电客户告知书”2644份。


国家电网松原供电公司表示,对于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松原供电公司将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全部清理到位,按照国家目录销售电价结算。确有困难的,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等,逐步清理到位。


据悉,吉林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对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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