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旧版发票还能开
据悉,机动车发票低开虚开的问题时有存在,特别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抵扣凭证以来,少数不法分子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此,今年五一起,《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试行,有效降低机动车发票虚开风险,实现以进控销。
试行期间,如果出现部分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被他人误用的情况,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将在核实合格证原件及购进机动车相关发票后,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税务端进行手工修改。
产销挂钩“一车一票”
《办法》实施后,税务机关将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不同类型的机动车销售企业在开票软件中赋予不同的权限,实现对机动车生产、批发、零售全流程“以进控销”的科学管理,为合法经营企业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同时,《办法》明确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车一票”的管理机制,即“一辆机动车只能开具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只能填写一辆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比如售价为200万元的机动车,销售方仅能开具一张总价款为200万元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分拆价款开具两张及两张以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最大限度向企业提供便利,厦门税务在机动车发票领用方面实施动态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将结合销售方生产经营情况和取得机动车的相关凭据判断其经营规模,动态调整机动车发票领用数量,以满足企业经营中对发票的需求。”厦门市税务局货物劳务处处长林玉婷说,企业在销售机动车时,能够随时读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已购进机动车的车辆电子信息并开具发票,进一步提升机动车发票开具的便捷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