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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空调报废清理账务处理(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的账务处理)




这里有个案例,某公司主要是从事汽车维修的,成立于2000年,由于汽车款式不断地更新,原来的老车型已逐步退出市场,公司仓库还存放一批老车型配件,价值35万元左右。财务在进行账户核算时,一直还作为库存配件处理,2021年实现利润320万元,员工50个人,资产总额1000万,如何处理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节税效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第27条规定,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4)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价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依照上述规定,如果说该企业这个库存里面的这部分配件要将其报废掉,有哪些依据可以作为报废的材料进行确认,第一是企业当初购买这一批配件,金额是多少,比如说金额就是35万,就是原值35万,第二是企业报废业务开展过程当中,如果说有内部核销一些资料,所谓35万我们肯定要经过盘点,等盘点完了以后,看这批材料是不是不能用的,得有个盘点表,公司也会出具相应文件,专门明确这批材料如何进行报废,报废可能会将此35万配件最终对外销售的时候,有可能只有1万块钱废铁销售收入,那企业真正的亏损可能有34万,这笔亏损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是个主要问题。公司内部要有针对报废的一个批文,那有批文,另外还要看里面有没有责任人赔偿,如果说有责任人赔偿,那就应该把责任人赔偿减掉,但更多建议最好不要出现责任赔偿,原因很简单,如果中间有责任人赔偿,可能多数由于管理不善,而由于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当初取得材料进项税额就不得从销售额中抵扣,如果说该类资产损失金额比较大,损失数占比超过10%以上的,可能还需要做个评估,当然这种评估,也不需要给税务机关去备案,企业自个儿备查就行。


以上说明,如果企业在进行资产核实的时候,尤其是每个季度末,半年末,或者是年末,要是出现资产不能再用的情况,如果仅仅停留在账面上的话,仅仅就是个数字,没有任何的意义,但如果说将这批资产进行报废,比如以上出现的34万则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的,可以抵减我们的企业所得税,可以起到一个很好节税优化的效果,唯独需要公司要归集一些资料,比如当初购进这批材料现在不能用的,当初购进价格是多少有关证明,然后是整个这批材料要有内部盘点表,公司针对这批材料报废情况说明,有相关领导的签字,再个是如果企业有残值收入,还应该确认残值收入,另外还要注意尽量不要出现有责任人赔偿,因为责任人赔偿可能多数由于管理不善,这样一些资料就可以作为企业税前扣除的一个依据。


再回到这家做汽车维修企业,当年利润320万,假如经过这么个亏损业务处理,配件亏损确认额34万,就会将这320万利润最后降到200多万,从不做这种亏损确认时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到能够享受,处理结果出现了很大差别。有很多企业在进行税收缴纳的过程当中,由于没能准确把控企业一些经营行为,可能结果会多交税,假如那些配件如果一直放置仓库不处理,不仅不能发挥任何作用,而且还会沉淀企业的资金流,通过存货的一个报废毁损处理,就能够起到一个很好的效果,结果是在税前扣除的多了,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就少了,所以有这么一个非常好的调控效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文件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也就是说从2018年开始,企业所发生的资产损失,不再需要到税务机关去备案,只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当中做这样一个损失处理就可以了,这就是如何利用企业资产损失达到在税前扣除目的,对企业当年度企业所得税起到一个很好的调节作用。


与之相类似,比如企业固定资产比如打印机、电脑、空调等等,都有一定使用年限,使用久了就坏掉了,可能在账面上仍然保留的是该固定资产数据,可能还会有一些净值没有摊销完,如果确实存有一些不能再继续使用的,而且账上也有一些残值,建议尽量将这类资产作报废处理,这种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与以上所讲的材料报废处理其性质是一样,处理之后的资产损失能够在税前扣除,从而获得节税的思路。


还有些商超之类的商贸企业,可能有时候在销售其产品过程当中,产品有一定质保期,当然有些超市在销售商品的过程当中,可能商品会被老鼠咬烂或其它方式损毁,或者是会被退货等等情形,遇到这样的情况,企业可能不能再对外进行销售,那对于商超企业而言,本身就属于一项亏损,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将它作为存货毁损处理,这也是个很正常的业务,不需要单独跟税务机关来进行这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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