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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政发2020年16号文件(常州常政发2020年72号文)


常州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通知》共有9条,简洁明了,便于操作。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在落实防控方案、物资保障等前提下,加快组织市外疫情非重点地区务工人员有序返常返岗。对所有来常人员,企业应督促其及时在“常州复工通”平台如实登记报备。


二、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生产。企业新招员工并稳岗就业的,按照2020 年净增参保人数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以工代训补助,从各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三、鼓励企业集中包车返岗。对3月10日前集中来常务工人员,由用工企业提出申请,报各地政府(管委会)核准,推荐运输企业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送,按照省内每人200元、省外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各进城防疫卡口应为包车人员进行快速查验、快速放行。


四、畅通企业职工上岗体检通道。我市各职业健康体检服务机构在落实防控方案、物资保障等前提下,应尽快恢复营业,支持企业开展职工上岗前体检。


五、建立劳务协作网络。各地应在人力资源丰富的疫情低风险地区就业服务机构(部门)设立劳务(人才)协作联络工作站,并按其为本地集中新输送人力资源数量(须首次录用并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2020年2月底前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2020年3月底前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


六、发挥中介机构作用。鼓励我市省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我市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含批复筹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复工企业用工需求,向企业精准推送疫情低风险地区务工人员信息,从2020年2月1日起,首次录用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职介补贴(与一次性以工代训补助不重复享受),从各级失业保险扩大支出中列支。


七、统筹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难题。对企业确因防疫需要进行集中健康观察的人员和暂无租住地的人员,由各地负责解决隔离观察用房,提供不超过7 天的免费住宿。


八、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本通知执行至常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当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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