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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务派遣费是什么意思(珠海事业单位劳务派遣)

南都讯 4月2日下午3时,以“同心抗疫稳就业,助力企业促复产”为主题的“政企面对面”惠企政策专题访谈在左右创意园举行。


【访谈】


「关于招工补贴」


提问:申请招工补贴的员工需要做劳动备案吗?


珠海人社:企业新招工后应按规定尽快办理就业登记,但为简化补贴申请程序,不作为企业申请招工补贴前置条件。


提问:那是要买社保后的次月才能申请吗?


珠海人社:新招用员工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后即可申请。


提问:企业因为疫情转型,重新设立了公司,所有人员的劳动关系也转移到新公司,那么新公司符合申请招工补贴吗?


珠海人社:转型后新设立的企业(不含劳务派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新招用员工的可以申请招工补贴,但变更劳动关系主体的老员工不应视为新招员工


提问:3月份申请了2月份的招工补贴,是不是4月份还可以申请3月份的招工补贴呢?


珠海人社: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企业可按月或在疫情解除后6个月内申请上月招工补贴或一次性申请招工补贴。鼓励企业尽快申报。


「关于稳岗补贴」


提问:什么企业可以享受稳岗补贴?


珠海人社: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正常经营、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目前已经将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放宽至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30人以下企业裁员率可放宽到20%。按其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


提问:今年的社保延缴会影响明年的稳岗补贴申请吗?


珠海人社:疫情期间社会保险费免征、延缴、缓缴的,申请稳岗补贴时,不受影响。


提问:政策规定企业漏缴、补缴、延缴不可申请稳岗补贴,有企业提议能不能对企业补缴给予宽限,允许在1个月内补缴并作企业说明,稳岗补贴还是能照常享受?


珠海人社: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补缴失业保险费的,比如被投诉或举报,经劳动监察机构或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查处并责令补缴的,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确认劳动关系,企业依据调解书或裁决书、法院判决书补缴失业保险费的,不可申请稳岗补贴,企业主动补缴的,可申请稳岗补贴,但补缴时间不能超过次年3月1日。


「关于适岗培训补贴」


提问:请介绍一下适岗培训补贴的相关措施。


珠海人社:根据《关于征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的通知》(粤人社办〔2020〕2号)文件要求,线上培训平台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已经正式运营服务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平台开展的线上培训数字资源内容需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和国家职业培训课程规范等要求,服务对象明确,符合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规律;平台需具备安全稳定、师生互动的线上培训技术条件和完善的线上职业培训质量管控体系,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平台运行终端多元化(PC客户端、手机移动端等)、培训方式多样化、线上培训人员全实名、培训过程可记录;积板主动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其次,根据《关于开展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34号)文件要求,承担培训任务的在线培训平台须具备培训情况记录功能,并合理设置线上培训授课、练习、评价等功能模块,完善平台在线支持服务功能,实现对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的全过程跟踪管理,提升培训质量。


提问:申请条件上要求企业进行线上签到、提供培训照片和培训影像,那企业该如何取证才能符合要求?


珠海人社:将能反映培训过程记录全面的培训影像(注明日期和课程资源名称,如果是个人单独学习的影像,须标注学员姓名)和培训照片(注明日期和课程资源名称,如果是个人单独学习的图片,须标注学员姓名)留存,以备存档。


提问:培训平台没办法导出线上签到表及成绩,能否通过公司内部微信群或纸质签到、工作实操考核方式进行?


珠海人社:要求员工学习每一个课程都有记录,能通过平台后台导出或截屏员工的学习记录(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或手机号码,所学课程资源名称,学习时长等信息)存档。有完整的学习过程即视为有签到。


提问:这个适岗培训可以一年多次申请吗?


珠海人社: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开展职工适岗培训,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上限不得超过1000元。在不超补贴上限(每人每年1000元)的前提下,企业可以分多次申请;但建议企业针对同一批学员按照补贴上限对应的课时,一次性进行备案申请,因为每次备案的学员可能存在差异,企业需要特别留意每位学员的累计课时是否已超过补贴上限对应的课时。


提问:这项补贴很多企业都反应申请繁琐,有的干脆放弃申请了,后期有没可能简化下手续让更多企业可以享受到这项福利?


珠海人社:目前,本着“有文件依据的不得减少,无文件依据的不得增加”的原则,所有经办机构均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函〔2020〕1号)和《关于开展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34号)文件要求收取企业的备案材料。待《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后,企业可通过系统填报相关资料进行申请备案。


「关于社保费减免 」


提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可以延缴、缓缴多久呢?


珠海人社:这次疫情给全国经济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尤其是我们的企业,所以从国家、省、市出台了系列的政策,来支持企业渡过疫情的难关。


人社部门采取的政策,是帮助企业开源节流,我们补贴目的就是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增加企业的资金收入,同时国家还实行了社保费的减免、延缴、缓缴等系列政策,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资金支出压力。


关于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延缴政策的内容,从疫情开始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无需申请,在这个期限内企业没有正常办理缴费的均自动享受延缴政策。


缓缴政策,是指企业享受了延缴政策后,因为这次疫情造成的经济损失非常重大,如果企业因为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政府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延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我们举个例子,假设国家宣布5月1日解除疫情,当然希望疫情越早结束越好,那按照假设的时间来算,5月、6月、7月这三个月是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企业是自动享受延缴政策的。如果这个企业在7月底向政府申请了缓缴,获得了批准同意,那从8月至12月这五个月就是企业享受的缓缴期限,那企业最后的缴费期限就是2020年的12月31日,只要企业在那一天之前缴纳相关的社保费就可以了。


提问:延缴、缓缴的社保部分是否包括了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


珠海人社:是的,延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是包含了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


提问:申请了社保缓缴,那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是连续计算还是会就此中断?


珠海人社:无论是延缴还是缓缴,只要用人单位在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后,个人缴费记录是连续计算的,不会影响参保人的个人权益记录。


提问:社保缓缴会影响个人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吗?


珠海人社:不会有影响,为支持企业应对疫情,我们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延期、缓期缴纳期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缓,延缴期间参保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不会有影响。


从2020年2月开始到疫情结束期间,只要用人单位有正常的参保申报,而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费或延缴的,参保职工可以先在定点医药机构正常联网结算住院、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病种、产前检查和分娩等医疗费用,疫情结束后用人单位按政策及时补缴即可。延缴期间暂停划入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待足额缴纳医保费后,再补划入。


提问:工伤保险费在2020年2月至6月是免征的,这个不存在个人缴纳部分,是不是就不用申报工伤保险费了?


珠海人社:还是需要申报的,根据我们的政策规定,在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各用人单位仍要向社保费征收机构,也就是我们的税务部门申报工伤保险费,这个申报行为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然后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不会增加企业的工作负担。2020年2月以来已缴纳且符合减免政策的社保费免申请退回用人单位原缴费账户。


提问:申请初创企业补贴,法人社保是否一定要在公司成立当月起就参保?


珠海人社:申请创业资助和租金补贴时,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且符合其他补贴条件的,即可按规定申领创业资助和租金补贴。


提问:稳岗补贴补多少?是只要失业率低于5.5%就可以申请吗?


珠海人社:稳岗补贴按其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裁员率高于5.5%不能申请稳岗补贴,30人以下企业裁员率可放宽到20%。


提问:如果应届毕业生已经领了就业补贴,后辞职创业,是否可以享受创业补贴?


珠海人社:应届毕业生已经领取了就业补贴,创业后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


提问:员工社保中间有断缴,不是连续参保的,会影响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吗?


珠海人社:有影响。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要求被吸纳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少于6个月的不能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即用人单位先缴纳社会保险费,政府才给予补贴;如果创业者(含合伙人或股东)和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本市就业困难人员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则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提问:裁员率不超百分之5.5,这个怎么计算或哪里可以查询到?


珠海人社:“裁员率”是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


“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


实习生:洪晓可 蔡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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