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宣传横幅(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明知属于无照经营)

四川射洪:关于全面取缔占道经营的通告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射 洪 市 公 安 局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面取缔占道经营的


通 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步伐,推进城市能级全面提升,努力打造一个“干净、整洁、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市容环境,按照射洪市“公园城市样板区”建设工作会的安排部署,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全面取缔占道经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占用城市公用空间的经营行为,不得在城市道路两侧摆摊设点,不得沿街流动叫卖或摆摊售卖,要求游商归市。



二、禁止店外售卖经营、占道堆放杂物,不得占道进行洗车、修车等作业,要求坐商归店。




三、禁止占用城市道路搭建各类营业性棚亭,严禁商户占用城市道路搭棚设点经营。




四、未经许可,临街商户和单位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立拱门、充气装置,随意悬挂条幅、标语、空飘物等进行商业庆典宣传活动。




五、严格规范各类便民交易市场,城区设置的便民交易市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统一设置,整齐摆放,不得场外堆放杂物,并严格落实环卫保洁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时限经营。




六、严禁任何商家、个人和组织未经审批擅自设立大型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



该通告至发布之日起7日内各经营户(商贩)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暴力抗法、涉黑涉恶涉霸等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射洪市公安局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