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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核定征收企业政策(2022年小规模企业核定征收最新政策)


此次社保费减免为阶段性的,减免的社保费有3种,分别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


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保费对象为在我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的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均可享受社保费减免。其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享受社保费减免。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统筹科科长扎西觉旦介绍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也可以享受缓缴政策,但不能享受减免政策。此类企业,可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缓缴单位缴费部分书面申请,经地市人社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执行。缓缴期间,代扣代缴的个人缴费部分应按月申报并足额缴纳。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各项社会保险业务以网上办理为主,倡导“不见面”服务,允许各参保单位通过“先办后补”、书面承诺等方式先行办理,通过登录西藏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hrss.xizang.gov.cn),在线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业务(含人员增减、基数调整),并自行打印《社会保险核缴通知单》,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代扣代缴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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