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5年检日,丰台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通过机动车定期排放检测监管系统核查重点车辆复检情况时,发现北京丰台岳各庄朝阳区机动车辆检测场未严格按照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和规范对一辆复检车辆进行检验,当即启动调查程序,对该检测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问询。经调查丰台,该复检车辆4月30日到岳各庄检测场进行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维修管理局后于5月3日到该检测场复检,复丰台检过程中检验员未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操年检作,导致采用朝阳区错误检测方法复检,结果为合格。此北京市行为违北京市反“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工商工商局定,依据“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丰台区生态环工商境部门对北京丰台岳各庄机动车辆检测场处以8万元罚款工商局。
北京工商管理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管理局2020年5月1工商管理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机动车定期排放检测监管系统优势,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严格执法。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共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2008家次,发现违法行为4起,共处罚金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