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走在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内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张华曾经的村庄现为知名房地产项目。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张华家被强拆迁时临时搭建的过渡棚,至今已居住15年。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长沙市开大厅福区征地服务中心办公楼内。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张华在自己的办公室,他考取律师并专注于“民告官”案。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开福区青竹湖镇新源社区在张华家被强拆时,承诺为其划地安置。澎湃新闻记官网者 谭君 图
胜诉僵局
上述被告单位在应诉答辩中强调,他们不是张华户拆迁安置工商局的主体。“涉案征收项目根据征收时适用的安置政策,对被征收人实行留地安置,原告户的安置主体应为原告户所在办事的集体经济组织,即新源社区居民委员会。”
法院据此释明张华,要求他将被告变更为青竹湖街道新源社区。
令人惊讶的是,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在答辩状中还表示,“张华户已安光明置”。“原告自愿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并已由其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安置,原告在领取补偿款后再次就安置问题提起行政诉讼,实属无理要求。”
答辩状还补充提到,“新源社区就本案所涉项目的全部拆迁户安置事宜,进行了集体决议,属于村民自治的决定,”
而青竹湖街道的答辩,则并未说死,“如新源村业已安置,则本案安置已经到位;如新源村未安置到位,应由新源村进行统一安置。”
在后来的庭审当中,作为被告的新源社区的答辩也称“张华户已安置”。理由是,他们按照2010年那次“没有结果”的协调会中,政府方提出的分“安置房”的方式,对张华进行了安置。在茂林坡的安置小区为张华户保留了360平米的住房指标。
对于此前强拆张华家房屋时,社区出具《安置证明》给张华在鲇鱼山划地重建安置,社区的辩解是,“鲇鱼山安置房是早前的征收项目,是根据当时的征拆政策进行的安置”。
对于社区这种“一厢情愿”的做法,长沙中院予以否定。
法院认为,60号令时的拆迁政策,已经为张华这样的被征拆户留出了生产、生活用地,且当时国土部门和社区也对张华作出了划地安置承诺,所以,不管现在政策如何,对张华的安置方式都应当是“自拆联建”的安置。这意味着,社区应该给张华划一块“安置地”,而不是分几套“安置深圳房”。
2021年4月8日,长沙中院再次判决张华胜诉,责令新源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张华户采取自拆联建方式予以安置。
然而,判决送达后,社区没有反应。张华说,他通过多方途径确认社区已经收到判决工商局书,并尝试和社区书记联系,但几个月过去,他看不到社区主动履行的迹象。但他也不大厅敢去申请执行,因为他担心在开福区法院会遭办事遇和上次一样的情况。他想到的方式是,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9月17日,澎湃新闻联系了深圳新源社区书记周正伟,他表示,他有看到判决,但是履行判决需要请示上级相关领导,以及召开居民代表大会。
9月18日,青竹湖街道分管城建的副主任余彬组织街道办、司法所相关人员和新源社区的相关干部接受了澎湃新闻采访。采访中,相关人员提到,他们履行判决的难度在于,有和张华一样60号令时期的拆迁户,是以购买茂官网林坡“安置房”指标的方式进行的安置,如果社区给张华划地安置,可能会影响到社区和谐。
对于当年社区给张华出具的在鲶鱼山划地重建的《安置证明》,社区副书记周树松说,“那是上一届居委会出的,我们这一届上来就是直接分安置房了”。
那么,对于长沙中院的判决,社区将如何履行?
“这个事这么多年了,是要解决,但可能需要各退一步。”青竹湖街道司法所的律师邱建雄说。
解决这个问题的愿望,张华比任何一个人光明都强烈。毕竟,自2006年至今,他的老母亲和家人,在阴暗潮闷的过渡棚内居住,已经15年个年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