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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工商局灌口工商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工商所电话)

“质量第一、最高级、最有效”……这类“绝对化用语”严禁在广告及招牌中使用。近电话日厦门市,集美区工商局灌口工商集美区工商局所查电话处了一起使用“绝对化灌口镇广告用语”的广告违法案件。


前不久,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线索称工商所,灌口某公司为了宣传自己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在其网站使用绝对化用厦门市语发布广告。执法人员随即前往现工商所场展开调查。经检查,工商人员发现,该公司在其网站主页上发布广告,其内容有“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等绝对化用语,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工灌口商所当场灌口集美区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使用绝对灌口镇化用语工商局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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