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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系统河北(河北省市场主体公示系统)


2021年,石家庄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着力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下功夫,统筹疫情防控和年报公示工作,加强宣传,组织培市场训,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年报公示工作。全市应当报送公示2020年度年报的市场年报主体120.2705万户,年报公示率88.26%,尤其是大型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疫苗生产企业年报率均达到100%,圆公示满完成工作目标。


2022年,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目标,把做好年报公示工作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系统性公示工程,聚焦增强市场河北省主体年报意识,提高年报数据质量,创新年报监管方式方法,充分依托大数据等手段河北省,强化部门和业务协同,组织实施年报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信用和智慧监管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能力,加快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石家庄市202主体1年度年报工作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目前,石家庄河北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22.9453万户,面对日益增长的市场主体数量,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在保安全、守底线上下功夫,以“稳年报、提质量、强约束、扩应用”为原则,确保完成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


科学分类,精准服务年报。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数据分析,将应年报市场主体分为“积极类”“缓动类”“特服类”“清理类”。根据分类,我们采取分类管理、分主体时服务,实现年报工作向精细化转变,提高工作效能。

年报

突出重点,做好“多报合一”。切实加强对企系统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部门协作合力,在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系统会保障、商务市场、海关、统计等部门开展“多报合一”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企业河北年报,确保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年报率均达到100%。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点面结合的方式,将面上宣传与精准督导有机结合,提高宣传的精准性。创新宣传形式和媒介载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面向全社会宣传年报公示工作,解读新政策、新规定、新内容,提高工作实效。


提升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年报数据标准,厘清应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数量底数;定期监测数据上报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数据质量稳步提升;加强数据深入分析,挖掘数据价值,进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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