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肉夹馍经侵权案营户:第30类是生产加工方便食品类,而第43类是我们招牌门头,是案例属于餐饮服务、餐饮住宿的商标类,不符合这个规定,你不属于驰名商标,不能跨类别保护。
河南某肉夹馍商户:好多律师给我们打电话,刚开始说5万元,后来调解说1.8万元案件,又打电话说1.2万元,还打电话说8000元,最后上商标个礼拜四给我打电话知识产权说5000元,他这样调价案件,我觉得他目的都不是为了维权,就是为了敛财。知识产权
事实上,不仅仅是潼关肉夹馍出现商标之争。近期,河南多地还出现了“逍遥镇胡辣汤”的商侵权标侵权案维权风波。 目前,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已经发布商标通告,叫停了“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这一行动。那么,逍遥镇胡辣汤案例协会此前侵权是出于什么目的,要进行维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