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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工商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管理局)


育英教育培训中心这家开办了13年的培训机构,竟东湖然是一家未获得办学工商管理许可证,武汉又无工商执照的培训机构,甚至绝大部分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对于这样一家“三无”培训机构,昨日,新洲区教委有关负责人称,不好管。


该培训中心负责人胡女土接受采访时介绍,他们这家培训中心开办了13年,每年都是在暑假时,管理局为即将升级的学生进行衔接培训,以利于他们尽快适应高一年级学习,今年是从7月10日开始上课。她说,培训中心共有16名教师,新技术开发区其中工商,一名退休的教师。她承认,其他15名都是大学生,这些大学生中,只有两人有教师资格证。


新洲三店街教育总支,是负责三店街的学校管理工作。其负责人陈继旺介绍,6月30日,街东湖教育总支曾专门召集幼儿园园长会,要求不得将园舍租给培训机构。


但是,育英教育培训中心租借的金太阳幼儿园,距离三店街教育总支不到5分钟的步行路程。


昨日,新洲区教委办公室林副工商主任称,教委只能管获得了办学许可证的培管理局训机构,对未获得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按现在规定,不好管,只能是劝阻,工商管理“他是一个自然人,他要做什么,我怎么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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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王颖昨日受访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武汉(七)》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工商局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武汉市供给他新技术开发区人,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她说,该罪名的成立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但是,何为“情节严重”目前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


王颖律师说,在工商局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掌握的“新洲情节严重”标准,是从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信息的目的、犯罪手段、信息的用途、犯罪后果、出售或者非法武汉市提供的数量及次数等方面进行判新洲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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