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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租房(2021年城口公租房最新消息)

好消息


我县又一批公租房开始申请啦!


那最新消息么,很多朋友会问


到底哪些人可以申请呢?


要递交什么材料呢?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来来来,


今天微妞儿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问:


申请日期是多久?


地点在哪儿呢?


答:


2019年5月1日起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申请人可到公租房申请点(城口县2021年城乡环境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土城路)填写申请表,经审查、公示合格的申请人进入侯租程序。


问:


申请对象是什么?


答:


1


年满18周岁,在我县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2


本县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的公住房困难家庭、


3


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我县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问:


申请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县城区内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县城区内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1年以上


2


在县城区内申请人(包括其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由主管部门核实)


3


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县城区内未转让住房。(由主管部门核实)


答:我县乡镇进城务工的无房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2


在本县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由主管部门核实)


3


申请人(包括其家庭成员)在县城区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由主管部门核实)


4


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县城区租房内未转让住房。(由主管部门核实)答:外地来我县工作无房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与用人单位公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2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由主管部门核实)


3


申请2021年人(包括其家庭成员)在县城区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城口5平方米以下(由主管部门核实)


4


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县城区内未转让住房(由主管部门核实)


问:


那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答:


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2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含同一户口薄上所有家庭成员)


3


婚姻状况证明。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及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


4


乡镇或外地来县城务工无房人员需提供务工单位劳动合同、现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税最新消息收缴纳证租房明


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 他 事 项


(一)出具和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所需材料的单位和个人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保障资格。


(二)入住城口公共租赁住房后,应服从相关部门管理,按时缴纳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59226798 59223629


公租房方便又惠民,


申请条件也越来越宽,


小伙伴们!


准备好了吗?!


符合条件的要抓紧时间申请哦!


来 源: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期编辑:田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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