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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规定(企业职工个人所得税)




俄罗斯税法由《俄罗斯联邦税法典》(以下简称《税法典》)及据其颁布的其他法规组成。2000年前后,俄罗斯税收制度经历了重大的变革。在此期间,《税法典》第一部分(1998年)和第二部分(2000年)编写完成并被批准通过。之后通过立法职工,对《税法典》不断地修订完善。《税法典》第一部分是一般规定,涵盖了最抽象且最重要的法条,主要包括俄罗斯税制的基本原则、税种以及设立联邦主体税和地方税的基本原则、反避税规则、履行纳税义务的方式和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税收监督的形式和方法、税收违法行为所应负担的责任,以及对税务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进行控告的方式等。《税法典》第二部分对具体税种作出规定。


根据《税法典》,俄罗斯税收按俄罗斯联邦、联邦主体(也译为“地区”)和地方三个层级征收。联邦税费根据《税法典》和联邦法律确定,联邦主体税根据《税法典》和联邦主体法律确定,地方税根据《税法典》和市政当局的法规确定。联邦主体立法和地方立法可根据《税法典》规定确定联邦主体和地方的税务减免和、确定特定范围内的税率、纳税程序和截止时间等。因此,在俄罗斯不同地区登记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不同。



一、俄罗斯税收法律体系


(1) 联邦税费


联邦税费在俄罗斯联邦范围内缴纳,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矿产资源开采税、水资源使用税、野生动物和水生生物资源使用费、政府性收费等8项税费。其中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0%,其中的3%支付给联邦预算,17%支付给联邦主体预算(2017年前为2%,18%)。联邦主体可根据《税法典》规定的联邦主体最低税率下限将税率降低至13.5%。2017年至2020年,各俄联邦主体有权对部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最低税率的下限调低至12.5%。


(2)联邦主体税 联邦主体税在相应的联邦主体范围内缴纳,包括公司财产税、博彩税和交通运输税3个税种。


(3)地方税


地方税在相应的市、区内缴纳,包括土地税、俄个人财产税(房产税)2个税种。


此外,《税法典》还针对小微企业等规定了五种特别征税制度,提供了简单便捷的征税方式,供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选择使用。包括:简易征税制度、核定征收制度(特定经营活动估算收入统一税收制度)、统一农业税、特许征税制度以及产品分成协议征税制度。除产品分成协议征税制度外,适用特别征税制度的纳税人仅支付单一的统一税,无需再缴纳其他税项。特别征税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来说,提供了一定的纳税便利与税收优惠。规定



二、企业所得税


俄罗斯企业所得税(中俄税收协定译为“团体企业所得税”),是对俄罗斯企业(组织、机构、团体等,以下统称“企业”)的利润和外国法律实体在俄罗斯通过常设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利润或有来源于俄罗斯境内的所得征收的直接税。


(1)法定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0%。2017年—至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的3% 支付给联邦预算,17%支付给联邦主体预算。各联邦主体有权通过立法的形式针对特定的纳税人实行优惠税率,优惠税率最低不得低于12.5%。


(2)特定类型所得税率


①股息红利所得税税率:零税率,适用于俄罗斯公司从其持有至少50%股份且持股时间超过365天的俄罗斯公司分得的股息;13%税率,适用俄罗斯公司或俄罗斯个人取得的股息;


②转让某些特定类型债券所得税税率:零税率,适用于1997年1月20日前发行的国家和市政债企业券的利息收入;1999年在实施第三系列内部公共货币债券创新活动中发行的国家货币债券的利息收入;根据《中央银行法》规定,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取得的收入。9%税率,适用于2007年1月1日前发行的且发行期不少于3年的市政证券的利息收入;2007年1月1日前发行的按揭债券的利息收入;信托管理创始人收购按揭证券经理人2007年1月1日前签发的按揭贷款证明书取得的收益。15%税率,适用于下列类型证券的利息收入:联邦主体发行的政府证券;俄罗斯联邦发行的政府证券和市政证券;2007年1月1日后发行的抵押贷款证券;俄罗斯公司于2017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行的卢布债券(不含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的外国公司的债券)。


③某些特定财产转让收益所得税税率:零税率,适用于俄罗斯公司转让其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且持有至少5年的股份取得的收益;


④从事运营、维修或租赁国际运输船舶、飞机、集装箱及其他运输设备所取得的收入,适用10%税率。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二类:一类是俄罗斯常住居民个人,对其来源于俄罗斯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另一类是从俄罗斯境内取得收入的非俄罗斯常住居民个人,仅对其来源于俄罗斯境内的所得(只有特定的几类)纳税。


除下列情况外,所有类型的收入均适用13%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1)非居民从俄罗斯公司获得的股息收入的税率为15%;


(2)非居民来源于俄罗斯的收入的税率为30%(具有高素质专家身份的外籍员工的俄罗斯受雇收入,以免签证形式停留在俄罗斯的非居民外籍人士和凭借特殊许可证从事为个人、家庭和类似需求工作的个人的俄罗斯受雇收入除外);


(3)特定类型的非雇佣收入的税率为35%,包括各种博和彩、竞赛中的得奖,奖金收入和广告收入等超过2000卢布以上的收入部分;从自愿性保险合同中获得的超过《税法典》有关规定的保险赔款;纳税周期内卢布或外币存款超职工过中央银行规定利率情况下所获得的利息收入;纳税人个人借款所获得的利息收入。




四、增值税


1992年1月1日起俄个人所得税罗斯联邦取消了前苏联时期的周转税和销售税,开始征收增值税。俄罗斯实行的增值税是消费型增值税,把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都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税率规定为0、10%和18%三档。



五、消费税


消费税纳税人是指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也包括向俄罗斯进口货物的组织、私营企业和其他个人;进口商品的纳税人是俄罗斯海关法规定的企业和个人;由在俄罗斯境内注册的订货人俄提供原材料并在境外加工的商品,其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支付加工费并销售这些商品的俄罗斯企业。



六、矿产资源开采税


自2规定002年1月1日起,俄罗斯开始征收矿产资源开采税。该税种向有权使用地表资源以进行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的并向土地所有者的政府支付相关的税费。开采权使用费率在6%到16%之间,取决于开采条件和矿物资源的类型。在估算与俄罗斯共同的所得税中,开采权使用费是可以减免的。



七、水资源使用税


水资源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对水资源以特殊使用为目的的组织机构和自然人。



八、企业财产税


纳税人资产负债表中明确为资产的动产及不动产(土地除外)须缴纳企业财产税。


(1)税法规定的企业财产税税率最高不超过2.2%,另有特殊规定除外(莫斯科市规定为 2.2%)。针对不同的各类纳税人和各种应税财产,允许适用差别税率。具体税率由各联邦主体的权力机关根据企业活动的类型确定。如果没有相关级别的国家权力机关就具体税率作出决定,就适用2.2%的最高税率。


(2)低税率适用于公共铁路、管道和电力线等对资产构成整体技术组成部分的固定资产,税率在2015年为1%,2016年为1.3%,2017年为1.6%,在2018年将达到1.9%。


(3)下列不动产可适用零税率:


①天然气干线管道和生产设施,以及氦气的产存地;②用于矿床开采技术或其他开采类项目以及基本建设的设施。




本文章根据国家权威部企业门出版物整编而成,仅供学习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依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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