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荆泽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记账为规范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更好的调动各组织机构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水务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
第三条 组织机构年度绩效考核绩效以公历年的1月1日-12月31日为考核周期。
第二章 考核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成立组织绩效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绩效委),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副主任,各单位、部门经理为考核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成立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办),设在公司综合部,综合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职责分工
1、公司总经理
(1)领导公司组织机构绩效考核,裁决组织机构绩效考核中的重大分歧;
(2)批准公司组织机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组织机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和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
(3)批准组织机构绩效整改措施和奖惩方案;
(4)评议各单位(部门)的评议绩效。
2、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审核所分管职能部门上报的对各单位日常绩效考核结果;
(2)监督所分管单位和职能部门年度绩效指标的实施,协调解决相关难题;
(3)评议各单位(部门)的评议绩效;
(4)审核分管权限内组织机构绩效整改措施和奖惩方案。
3、综合考核部
综合部为组织机构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机构绩效考核的管理与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拟定公司组织机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组织机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
(2)负责公司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的分解;
(3)下发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月度绩效考核文件;
(4)负责定期检查及抽查日常绩效完成情况,监督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绩效目标执行过程中的难题;
(5)组织实施公司各组织机构年度绩效评议,提供评议结果;
(6)负责汇总并核对各单位和部门上报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
(7)负责组织公司年度绩效考核记分工作;
(8)按规定保存单位和部门绩效考核档案;
(9)将单位或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奖惩情况纳入被考核组织机构经理个人档案;
(10)负责拟定组织机构绩效整改措施和奖惩方案。
4、财务部
(1)搜集与确认公司各单位和部门的财务基础资料;
(2)核定公司各单位和部门财务指标完成绩效,提供计分结果;
(3)对被考核单位或部门关于财务指标的异议,提供裁决参考意见;
(4)负责对绩效考核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提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建议;
(5)根据公司月度绩效考核文件收缴被考核单位或部门送缴的罚款。
5、各单位、部门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国家、行业和地方)和公司职责范围、相关规章制度与责任书等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
(2)按照公司领导和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要求或请求完成临时工作任务;
(3)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日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组织本单位或部门内部日常绩效检查并实施考核;
(4)执行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和重管理点工作目标,提报下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
(5)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提报本单位或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6)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实施日常绩效检查,向公司分管领导报送月度绩效考核结果,领导审核后报综合部;
(7)制订或按照要求实施绩效改进方案,监督实施效果。
第三章 指标体系
第六条 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以下几类:
1、经济效益指标;
2、社会效益指标;
3、年度重点工作目标;
4与、日常绩效考核项目;
5、监督评议。
第七条 指标体系内容
1、基本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A、国有资产投资回报率;
B、利润总额(限亏额);
C、产销差率;
D、机泵设备(仪器)完好率;
E、巡线及时率;
F、管线故障自检率;
G、修漏及时率;
H、抢修及时率;
I、换表及时率;
J、抄表准确率;
K、水费回收率;
L、工程产值增长率;
M、资产负债率;
N、其他经济效益指标。
(2)社会效益指标:
A、供水质量;
B、供水安全;
C、用户服务;
D、施工安全;
E、工程进度;
F、行风在线与行风评议;
G、其他社会效益指标。
2、年度重点工作目标:
(1)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2)公司热点、难点问题;
(绩效3)重要管理制度制定修改;
(4)重点投资项目实施;
(5)其他重点工作目标。
3、日常绩效考核项目包含以下几方面,重点为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结合体系管理内部审核标准执行。
(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
(2)职责履行情况;
(3)公司有关标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4)政令畅通管理,公司安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以前绩效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6)其他日常绩效项目。
4、监督评议指标:
(1)整体素质水平;
(2)基础管理能力;
(3)经营发展战略;
(4)开拓创新能力;
(5)履行岗位职责;
(6)工作效率效果;
(7)机构员工素质;
(8)社会贡献水平(服务基层情况)。
5、重大考核事项
(1)发生重伤以上职工伤亡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生产事故、火灾事故;
(2)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水质事故;
(3)工作不作为或作为无效,出现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
(4)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导致考记账核结果严重失实的;
(5)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倡廉、社会稳定、计划生育等某一个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
(6)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及公司关键性指标。
第四章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第八条 考核内容的确定:各被考核组织机构考核内容的确定,由绩效办依据企业发展代理战略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生产计划设想)及以前年度经营状况,根据本办法第七条所述内容进行拟定,通过与各公司被考核组织机构沟通后,制定被考核组织机构年度生产经营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由综合部统一下发执行。
第九条 考核指标权数
年度绩效考核的总体权数为100,考核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数根据各被考核组织机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年度生产经营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中明确。
第十条 各被考核组织机构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1、综合部
2、安全运营部
3、营业管理部
4、工程部
5、财务部
第五章 考核程序与结果应用
第十一条 考核程序
1、月度检查考核
月度考核由绩效办组织每月定期召开考评会,对月份日常专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月度考核结果与考核期当月月度绩效工资挂钩,并计入年度绩效成绩。
2、半年检查考核
每年7月份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参加,进行半年绩效综合检查。检查结束后一周内,绩效办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计入年度绩效成绩。
3、年度检查考核
(1)日常专项指标考核。
绩效办根据日常专项考核内容对各单位、部门日常专项指标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绩效。
(考核2)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各被考核组织机构应于考核年度结束1个月内,对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与结分析,形成书面报告,经被考核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公司绩效办。由公司绩效委组织对被考核组织机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审核。对于被考核组织机构报告的差异调整事项进行核实确认,经绩效委认定为情况属实并合理合法,绩效办按规定程序进行基础数据调整。
重点目标由绩效委根据各被考核组织机构提报材料,依据《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计分代理方法》进行综合评判。评判结果计入年度绩效。
(3)监督评议
监督评议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实施,由公司级领导和其他被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评议。
评议绩效得分=公司总经理评议平均分数45% 公司副总经理评议平均分35%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评议平均分20%。
(4公司)重大考核事项
重大考核事项公司绩效委根据检查结果,据实扣减分数。
(5)绩效办根据各单项分值及加减分规定,得出各单项得分。
(6)根据各单项得分,绩效委结合各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难度等管理要素确定的经营难度系数,汇总得出年度综合考核得分:
各组织机构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日常专项指标得分 年度绩效目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 监督评议得分-重大考核事项分值。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组织机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被考核组织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水平,以确定奖惩和今后的经营方针、策略或改进措施;
2、评价被考核组织机构的工作绩效,以确定对被考核组织机构各成员的绩效工资;
3、将考核结果纳入被考核组织机构经理的个人档案,为培养职业经理人员建设服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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