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受赠房屋再转让个人所得税税法(肝騰훙轟낄肝騰렛肱杰돤 몸훙杰돤江)


首先,纠正一下,受赠或者继承所得的房屋再转让,并没有遗产税这种说法,很多人以为个人所得税就是遗产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有个20%的税率,因此很多人认为这个是遗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第二条(二)中“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废止。


--这里的第二天(二)中的前半部分是废止了,但是还有后半部分“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这个是没有废止的,“据实征收”意思就是说个人所得税还是要按20%差额征收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72号)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