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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式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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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就购买方信息填写情况进行分析,其他发票内容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


02


本文规定的发票填写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6号文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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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地税务机关对发票管理松紧不一,理解不一,遇到有争议的发票开具问题还需要以当地主管税务局的解释为准绳,切勿生搬硬套,导致纳税风险。


04


多自主思考,多交流,希望这些内容能给你的工作带去一点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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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在实操中,如何对业务进行规范?发票种类如果给业务人员讲,业务估计也没精力搞清楚,很多财务人员都没有搞清,这里小编给你支招。可以采用更谨慎更统一的标准来通知。


也就是规定业务部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填写齐全,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识别号,其他普通发票凡是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位置的都需要填写,没有地方填写的就不用。用这样的解读来尽可能让业务人员记忆,不用费尽口舌解释发票种类,各种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信息必须填列完整,一字不差!


依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三、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第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2、增值税普通发票(联式)



购买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需要填写


地址电话未强制要求填写


开户银行及账号需要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解读:这里的项目就是指向发票的基本内容」,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



购买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需要填写,地址电话以及开户行账号不需要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发票本身也没有设置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等栏,无需填写。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填写规则同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点规定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购买方名称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需要填写。


购买方地址电话以及开户行账号不需要填写(未设置填写栏)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从税控系统开出的,属于16号公告约束的范围,同时机动车发票涉及抵扣进项税,必须开具税号。


6、通用机打发票(联式)


购买方名称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不需要填写。


首先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并未规定纳税人识别号是发票的基本内容,其次16号公告解释也说明这类发票不是16号公告约束的发票类型,最后该类发票票面打印哪些内容不是由票面决定的,而是开票软件自行设置的相关内容,所以哪怕是设置了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次,也可以不用填写。


7、通用机打发票卷式


购买方名称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不需要填写。


首先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并未规定纳税人识别号是发票的基本内容,其次16号公告解释也说明这类发票不是16号公告约束的发票类型,最后该类发票票面打印哪些内容不是由票面决定的,而是开票软件自行设置的相关内容,所以哪怕是设置了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次,也可以不用填写。


比如上面两张通用机打发票卷式打印的格式就不一样,一份有纳税人识别号,一份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8、通用定额发票


购买方信息什么都不用填写。不解释,你看填写到哪里?


9、客运发票


购买方信息什么都不用填写。不解释,你看填写到哪里?


10、通行费发票


现在很多通行费发票都改版了,抬头也就是通用机打发票。购买方信息什么都不用填写。不解释,你看填写到哪里?


11、出租车发票



不用填写,不解释那么多,票面本身没有,其次,你耽误了司机时间问题很严重!


12、门票



不用填写,不解释那么多,票面本身没有。


12、火车票



固定样式,不用填写!


铁路客票比较特殊。大家拿到的铁路客票粉票、铁路磁卡票蓝票。这些票实际上是一种专业发票的特殊形式存在,没有完全纳入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来管理。


我们还是将其作为一种有效发票或者说一类普通发票来进行税务处理。而且发票本身也没有设置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这个栏目,暂不受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公告约束,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一栏。


13、冠名发票




此类发票差别就是冠名,其实质还是可分类为通用机打、通用定额,增值税电子普通等发票,所有是否需要你得看票面来进行判断。


16号公告仅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使用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业,如电商、成品油经销等,可暂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而且发票本身也没有设置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这个栏目,暂不受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公告约束,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一栏。


14、飞机行程单


飞机行程单比较特殊。实际上是一种专业发票的特殊形式存在,没有完全纳入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来管理。我们还是将其作为一种有效发票或者说一类普通发票来进行税务处理。


而且发票本身也没有设置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这个栏目,暂不受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公告约束,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一栏。


其他5种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


问一开给个人的普通发票,是否需要对方身份证号码?


答: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说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以16号公告不适用给个人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形。


问二购买方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是否只填写开票名称?


答: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所以16号公告不适用给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开具发票情形。


问三 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入账?


答:根据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的表述,取得开具日期为2017年7月1日后的普通发票,如果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问四国外客户没有信息,出口企业的发票如何填写?


答:购买方为国外客户的,不适用16号公告的规定。


问五卷式增值税发票及手工发票,没有可以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怎么办?


答:只要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均应16号公告规定执行。发票上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不适用16号公告规定。


谨记:以下发票不能报销!


1、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购买方单位名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2、收到一张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办公用品,没有具体明细。


3、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办公用品,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开票系统打印出来的,而是销售方自行用A4纸制作了一份。


4、收到一份培训会议报销单。有培训会议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酒店系统打印出来的,而且是会议承办方自行用A4纸制作了一份。



5、去超市购物时,发票实际采购内容是月饼、水果等,但去服务中心开发票时,将发票内容开具为办公用品等。(改变商品名称开票)



6、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接受第三方开发票)



7、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完全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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