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广东省企业停工停产损失评估规定(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评估办法)

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都有哪些补偿?


一、 什么是“停产停业损失”?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在征收过程中的停产停业损失,主要认为是因征收行为而给被征收人合法开展的经营活动造成临时性障碍而产生的损失,本质上是一种过渡性费用损失,用以弥补因征收而导致被征收人无法继续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而直接损失的那部分利益。因此,这一损失应该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而不能包括间接损失在内。


虽然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规定不一,但大体来看,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只包括被征收人的利润损失和因搬迁产生的费用,比如由于搬迁停工导致企业现在正在推进的订单无法完成导致违约而支付的违约赔偿金以及搬迁的费用等;至于其余的长远利益(即间接损失的一部分),比如因搬迁时停工使企业合作伙伴的长期合作意向消失从而导致之后的利益丧失等,不应当被计算在内。





二、 停产停业损失应该如何计算?


根据《征补条例》第23条的规定,对于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当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以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具体确定补偿办法。因此,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标准并不是全国统一的,但是概括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总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停产停业损失,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将非住宅房屋分为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对于营业用房,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对于非营业用房则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


第二,按照房屋面积计算停产停业损失。例如《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中规定,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第三,按照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计算停产停业损失。例如,深圳市对企业搬迁引起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计算时,对于企业能够提供完税证明和利润标准的,则一次性给予三个月税后利润补偿。


第四,根据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协商确定或者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广东省惠州市就是采用这种标准来确定应当给予被征收人的停产停业损失。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