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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人社局最低工资规定(长春市职工最低标准工资标准)

调整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三个档次划分:长春、吉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3.5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2.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1.5元/小时。


  1、用人单位录用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地和外地劳动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帮工,都应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各个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一样,可以参考当地法规。


  2、拿最低工资的加班费如何计算?


  拿最低工资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算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再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公式计算加班、加点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如果是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费有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又没有补休的,加班费则有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日就有3倍工资了。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3、加班的工资是不计入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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