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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黄浦区税务局)



绍兴县柯桥酒厂史料(1950-1960年代)


摘要:详细论述了绍兴县柯桥酒厂从私私联营酒厂到地方国营绍兴县柯桥酒厂,再到 1965 年关停,阐述了绍兴县柯桥酒厂的历程;为绍兴酒的发展作了一些贡献,许多史料为首次报道。


关键词:柯桥 酒厂 私私联营 公私合营 资料


绍兴县柯桥酒厂从 1954年私私联营厂到 1965年关停,开了 11年时间,其间生产绍兴酒、普通黄酒和白酒,为绍兴酒的发展作了一些贡献,因目前文献资料中对其介绍很少,一非常偶然的机会获到不少关于绍兴县柯桥酒厂的资料,介绍如下。


1954 年,县市(县)有两户 121 家。冬酿之前其中柯桥 21 户,孙端 26 户,东浦 18 户,安昌 14户,皋埠 21户,市区 13户,冬酿开始时,县区之 94 户专业和兼营酿坊合并按地区又合并成 5个私私联营厂,它们分别是柯桥私私联营酒厂、越新私私联营酒厂、东浦私私联营酒厂、齐贤私私联营酒厂、皋埠私私联营酒厂[1][2][3][4][5]。1954 年,在政府和专卖公司的领导,工人们的努力,工商联的协助,经过四个多月的筹备和组织,把农村酿酒工商户和富农等 96户,集资于 1954 年 10月 1日成立柯桥合营酒厂。集资金 70739 元,其中固定资金 27791元,流动资金 42948元,计有职工 10人,资方人员 11人,共 21人,季节工 36人,分设三个分厂,总管理处和第一分厂在阮社江头村,第二、第三分厂在湖塘,由总管理处管理。成立后的第四季度白酒加工用小麦 20 万斤(国家任务),加工黄酒 4113 缸(国家任务),包销自酿仿元红酒 300 缸,元红酒 200 缸。由王志香负责。绍兴县柯桥酒厂从此诞生。


1956 年上半年,"绍兴柯桥合营酒厂"改名为"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原有职工 73人,经并厂后职工 102 人,到年底职工 131 人, 6 月 18 日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起用新印章。1956 年 2 月 22 日,越新合营酒厂被批准为公私合营,改名为公私合营绍兴县越新合营酒厂,于同年 6 月 19 日起用新印章。1956 年 6 月 18 日公私合营绍兴县齐贤合营酒厂(报告)[齐酒字第009 号]:于 1956 年 3 月 20 日批准成立公私合营绍兴县齐贤合营酒厂,仍使用原厂名,于 6 月 13日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颁发"公私合营绍兴县齐贤合营酒厂"新印章一颗,自 1956 年 6 月 21 日启用,对前所代之"浙绍齐贤合营酒厂"印章同时取消,故特请备查。1956年上半年浙绍皋埠合营酒厂被批准为公私合营,改名为"公私合营绍兴县皋埠合营酒厂",于同年 6 月 20 日起用新印章。同时还处理了 1953年酒厂私私合营时没有安排的股东,吸收私方人员章云生、陈幼鳞到东浦酒厂工作。1956年 9月完成了绍兴县 3家私私联营酒厂(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公私合营绍兴县齐贤合营酒厂、公私合营绍兴县皋埠合营酒厂)合并,进行改组,并给柯桥酒厂(全称为"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 [1][2][3][4][5]。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到来后,所有私营酿坊全部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实行了经济改组和并厂工作。这时绍兴市县已有二个地方国营厂(绍兴酒厂、云集酒厂)和四个公私合营厂(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酒厂、公私合营绍兴县越新酒厂、公私合营绍兴县沈永和酒厂、公私合营绍兴县谦豫萃酒厂)。私营酿坊改造后,企业的生产管理有了加强,资金有了保证,生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并恢复和扩大了"善酿"、 "香雪"酒的生产[6]。


1956 年 7 月湖塘乡改名为新湖乡。1956 年 8 月 1 日在象山登陆 12 号台风直扑绍兴,对浙江、绍兴等带来巨大损失,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酒厂厂区及周边的仓库等房屋吹坍 20余间,云集酒厂黄酒打破以 1080 坛,公私合营绍兴县齐贤酒厂黄酒破 180 坛,其余酒厂黄酒破 16 坛;云集酒厂大操作场台风损失 5400 元,包括物资共损失 30014.85 元;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酒厂台风损失修理费用6637元。


1956年 9月 25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关于下达公私合营企业 1956年第四季度国家投资控制数的通知"[绍工字第 4472 号]:柯桥合营酒厂 11000 元,东浦合营酒厂 4400 元,越新合营酒厂 600元等。1956年 10月 29日核定东浦酒厂资产 87103.59元,私股 85313.98元;柯桥酒厂资产 106130.60元,其中私股 93588.56元。1956 年 11 月 20 日审批同意柯桥合营酒厂新建食堂项目 3280 元,12 月 4 日因新建食堂项目资金不够,又新申请批准增加 400 元,同时宁波专署批复柯桥合营酒厂国家投资款 10000 元新建贮水塔一座和车间 7间。1956年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在一工场和二工场间的李家大花园计 7亩多地,原为公家用地,经新湖乡人委研究拨给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使用,建造了厂房两幢,水台一座,并在 1957年补办手续。


1956 年 11 月 2 日为统一采购各厂冬酿黄酒原材料,由地方国营云集酒厂、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公私合营东浦酒厂、公私合营越新酒厂组织成立绍兴县酿酒联购组。


1956 年 12 月 12 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接管公私合营柯桥酒厂高长兴股金的通知"[绍工字第 3991号]:交通银行绍兴办事处: 据上海老闸人民委员会老会字第 72号关于移清处理高长兴酒店"五反"退交款 3659元的公函,及县税务局(56)绍税政三字第 679号"关于上海市场税务局黄浦区分局转移我县抵销高长兴酒店五反补税款 5267.25元和滞纳金 1371.35元的报告"。共计10297.60元资金需在本县公私合营柯桥酒厂高长兴股金项下低偿。业经本委派员核实,现请你行接管,作为国家资金。兹随文检送材料三件,请查照办理。1956年 12月 23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批复[绍工字第 3212 号]:公私合营柯桥酒厂: 你厂 12 月 13 日柯总字第 132 号报告悉。所询各点,答复如下:(一)绍工字第 3991 号通知划拨交通银行接管之股金,是高长兴诚记抵偿上海市场税局黄浦分局之税款。(二)绍工字第 3212 号通知尚有差额属高长兴焕记欠反革命分子周仁昌的款子(经上海法院判决移给我县接管)。1956 年 12 月 23 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准予更正清产核资数字的通知[绍工字第 3212号]:公私合营柯桥酒厂:你厂 11 月 28日柯总字第 125号报告及附件收悉。经本委审核,准予更正,可在原核定资金内核减私股 2028元,所减资金应按比例在各私股项下核减。至于股息多发部分,应在以后发息时一并扣除。


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 1956 年 9 月由柯桥、皋埠、齐贤三个酒厂合并,全厂共有职工107 人。私方人员从业人员 12人。1956年 10月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由沈锡荣任厂长,杜阿利任书记,王志香任副厂长,周和生任工会主席。1956年 10月 14日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制订了"原材料管理制度暂行草案", 共九章五十二条。


1956年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固定资产 66268.46元,工业总产值 994.67 千元(按 1952年不变价计)。商品产值 314.28千元(按现行价计),自备原料产品产值 262.62千元(按现行价计),来料加工的产品产值 51.66千元(按现行价计);白酒吊烧 402.58吨,白酒糟烧 42.58吨,合计 445.52吨,白酒折合 65 度为 330.93 吨。黄酒元红酒 1189.31 吨,加饭酒 103.55 吨,共计 1292.86 吨。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 130 人。基建投资 9990 元,国有股基金 12542.04 元,私股基金132114.42元。利润 23494.061元。


1956 年东浦合营酒厂厂长孙国蕃,副厂长沈雨钧,越新酒厂厂长朱金相,副厂长於太元(於泰源)。1956年 11月 16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公布徐秋元等三十三同志职务的通知":徐秋元任地方国营云集酒厂供销课副课长,鲁吉生任地方国营云集酒厂生产课课长,王寿泉任地方国营云集酒厂生产课副课长,阮世孝任地方国营云集酒厂财会课副课长,孙国潘任公私合营东浦酒厂第一副厂长,杜阿利任公私合营柯桥酒厂第一副厂长,周和生任公私合营柯桥酒厂财务股股长,沈锡荣任公私合营柯桥酒厂厂长,朱金相任公私合营越新酒厂厂长,郭炳炎任公私合营柯桥酒厂行政股股长。1956年 12月 17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公布徐秋元等同志职务的通知"[绍人字第 5791号]:茅宝根任公私合营柯桥酒厂生产股副股长,王凤宽任地方国营云集酒厂行政课副课长,杨西泽任地方国营云集酒厂仓库副主任,董生任公私合营东浦酒厂生产股股长。1956年 12月 17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公布尉世范等同志职务的通知"[绍人字第 5791号]:王志香任公私合营柯桥酒厂副厂长,沈雨均公私合营东浦酒厂副厂长,章国俊、章维皋、朱寿澄任公私合营柯桥酒厂生产股副股长,沈三明、陈永标任公私合营柯桥酒厂供销股副股长,尉太元(於泰源)任公私合营越新酒厂第一副厂长,章云生任公私合营东浦酒厂供销股副股长,汤厥康任公私合营东浦酒厂生产股股长。


1956 年 11 月 2 日绍兴县酿酒联购组"关于组织成立和启用新印章的报告":我组为统一采购各厂冬酿黄酒原材料,由地方国营云集酒厂、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公私合营绍兴县东浦合营酒厂、公私合营绍兴县越新合营酒厂组织成立绍兴县酿酒联购组,于 11月 2 日启及印章(在绍兴县食品工业专公司内),开始办公处理以上各厂原材料采购工作,特此报请备查。


1956 年柯桥酒厂酒药从鄞县联生酒厂采购;检测用试剂、辅料等由绍兴县食品工业专业公司采购后分配到各厂。


1956 年绍兴酒、黄酒价格通知:1956 年黄酒价格,公私合营酒厂市区元红酒(甲级品)10.05元/百斤,元红酒(甲级品)加工工费 14.7 元/缸;县区元红酒(甲级品)9.85 元/百斤,元红酒(甲级品)加工工费 14.1 元/缸;国营酒厂收购价元红酒(甲级品)9.7 元/百斤。非甲级品按品质评价。55 年冬酿黄酒非甲级品差价按五四年的差率,五四年冬酿黄酒品质差率(甲级 100,乙级 97.06,丙级 94.2,丁级 89.42),确定五五年冬酿元红酒品质差率,甲级 100,乙级 97,丙级 94,按此确定各级黄酒收价。


表 1 1956年地方国营、公私合营酒的生产指标




1956年地方国营、公私合营酒的生产指标


1957年省级专门拨款给绍兴酒储存资金,柯桥酒厂 57年加饭酒贮存 100吨。



图 1 绍兴报 1957年 1月 31日第二版报道了"柯桥酒厂试用粳米做酒成功 ,降低成本二千四百万元"


1957 年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制订了板糟复吊制造工艺。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职工 119 人。,酿造车间 38 千元,(10 间)1700M2, 1957 年 6 月 29 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工业手工业科(57)绍工字第 575 号文件第三节通知批复: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建设酿造车间一幢 8月 20日到 10月 30日完成,建设面积 1700M2,砖木结构,投资 38千元,卧室一间 4千元,128平方米,还有砌河岸 120米,2千元,照明 5千元等。共投资 50千元。需在 8月 20日起到 10月 30日完成。


1957年 5月 11日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编写了黄酒生产总结。


1957年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企业负责人沈锡荣。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 1957年计划生产黄酒 2350 吨,白酒 367.72 吨,利润 85924 元。职工 155 人(私方人员 12 人),其中季节工 47人。1957 年 4 月 29 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恢复原有厂名——谦豫萃酒厂的通知"[绍工字第 499号],"公私合营东浦酒厂"恢复原名"公私合营绍兴县谦豫萃酒厂";于 1957 年 5月 25日起用公私合营绍兴县谦豫萃酒厂新印章。1957 年公私合营绍兴县谦豫萃酒厂生产白酒 376.76 吨,原料有糟、敉米、大麦、粳米、粳谷、籼米、籼谷。1957 年 4月 30日成立了绍兴市黄酒评定委员会,由市、县商业、工业、行政部门、专卖公司及各有关酒厂代表组成。1957年 5月 30日於太元(於泰源)为公私合营柯桥酒厂仓库主任,免去公私合营越新酒厂副厂长职务。


1957年 5月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共有在册职工 107人,其中生产工人 69人,职员 17人,私方从业人员 12 人,警卫 3 人,炊事员 5 人,医务员 1 人;1957 年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合营酒厂生产任务:黄 2357.4吨,白酒 367.72吨,利润 85924元。实际生产黄酒 4817036 斤(2408.52吨),其中淋饭酒 504391 斤(252.20 吨、出酒率 233.51%以投料米计、都为甲级品),糯米元红酒3953307斤(1976.65吨、出酒率 227.38%以投料米计、都为甲级品),粳米元红酒 210459 斤(折 105.23吨,出酒率 227.65%以投料米计,甲级品 129017斤折 64.51吨,占 61.3%,乙级品 81442斤折 40.72吨,占 38.7%),糯米混合酒 148879斤(折 74.44吨,出酒率 224.75%以投料米计,甲级品 86198斤,折 43.10吨占 57.9%,乙级品 62681斤,折 31.34吨,占 42.1%)。1957年柯桥酒厂年产黄酒 2964.40吨,其中香雪酒139.93吨,白酒(以酒精度50%vol计)561.94吨,总产值2077.25千元,利润 188591.51元。


1957年公私合营绍兴县谦豫萃酒厂生产 50%vol 白酒 376.76吨。


1957 年 2 月 12 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工业手工业科"关于同意进行并厂改组的通知"[工字第37号],越新酒厂在黄酒生产结束后,迁移到柯桥并入柯桥酒厂;1957年 3月 16 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 "关于并厂改组问题的批复"[绍工字第 0306 号],同意两厂并厂改组方案,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六月完成。1957年 8月,公私合营绍兴县越新合营酒厂并给柯桥酒厂。


1957 年 2 月 5 日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酒厂厂长沈锡荣,公私合营绍兴县谦豫萃酒厂厂长孙国藩。1957年 11月至 1958年 8月柯桥酒厂党支部书记朱锡鸿。



图 2 绍兴报 1957 年 9 月 10 日本第一版报道了"全省各地制酒技师集绍兴研究绍兴酒制作经验"和"超额增产,节约粮食,三个酒厂光荣得奖" (引自绍兴市图书馆)


1958 年 4 月 23 绍兴县人委工业科、绍兴市工业局"关于成立食品供销组的通知"[工供字第 679号]:


各酒厂、酿酒联购组为了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扩大供销范围,进一步降低采购费用,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门食品供销组,设在绍兴酒厂内办公,业务由本局科负责。


1958年 5月 3日绍兴县酒厂供销办事处"关于改用新印戳的公函"[(58)绍供字第 101号]:各有关单位: 本处奉上级指示,于 5 月 3 日启用"绍兴县酒厂供销办事处"新印戳,以前"绍兴县酿酒联购组" 印戳同时停用上缴,有关该组过去对外产生业务关系,仍继续有效至期满为止,今后本县各酒厂、供销业务关系统一由本处办理,希查洽是荷。"绍兴县酿酒联购组"更名为"绍兴县酒厂供销办事处"。于 5 月 8 绍兴县人委工业科、绍兴市工业局转发"绍兴县酒厂供销办事处组织方案"草案的函[工供字第 244 号],规定了目的要求、组织领导、业务范围、人员组成、八项具体问题的规定、费用分摊及开支、各项制度以及其他。


1958 年 4 月柯桥酒厂沈锡荣出席浙江省人民委员会召开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会议代表。


1958 年公私合营柯桥酒厂野熟地酒(白酒)、紫云英酒(白酒),公私合营谦豫萃酒厂稗草壳酒(白酒),并送到 1958 年 7月 1日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工业交通展览会展出。



图 3 1958 年 6 月 26 日绍兴日报第 3 版报道了"柯桥酒厂好厂长记省一五劳动模范沈锡荣" (引自绍兴市图书馆)


1958 年酒坛供应处有安平、洋豢、城南农业社陶业厂、白门陶业社、浦江县大许陶器生产合作社、里浦陶器社、古方陶器社、武义陶器厂、陶器社,绍兴陶业厂、绍兴坛厂。


1958 年 7 月,绍兴县委为发展绍兴酿酒事业及加强酿酒行业的管理,由五家酒厂:两家国营酒厂(地方国营绍兴酒厂、地方国营云集酒厂)与三家公私合营酒厂(即公私合营柯桥酒厂、公私合营沈永和酒厂、公私合营谦豫萃酒厂)和一家坛厂联合组建成绍兴鉴湖长春酒厂(1958 年 7 月刚开始时暂叫"地方国营绍兴酒厂",8 月正式命名为"地方国营绍兴鉴湖长春酒厂"),促成了绍兴酒业史上的第一次"公私大联合",刘金柱任党委书记,朱锡鸿任党委副书记,1958年 8月至 10月,亓辛任厂长,沈锡荣、陈德昌、王阿牛任副厂长。



图 4 绍兴日报 1958 年 8月 22日第 2版报道了"为利用野生植物鸣锣开道,全县五个酒厂用树叶等廿三种代用品制成白酒,已制成白酒二十四点八吨,节省了大批粮食,使生产计划超额完成"(引自绍兴市图书馆)


1958年 9月 16日地方国营绍兴鉴湖长春酒厂发文[(58)总行字第 072号]:总厂设在原绍兴酒厂内办公地址:绍兴市下大路 132号,电话 130号,电报挂号 3380号,自 1958年 9月 16日起启用新印章,原有各单位旧印章同日起作废,原地方国营绍兴酒厂为地方国营绍兴鉴湖长春酒厂一车间、原地方国营绍兴县云集酒厂为地方国营绍兴鉴湖长春酒厂二车间、原公私合营绍兴县柯桥酒厂为地方国营绍兴鉴湖长春酒厂三车间、原公私合营绍兴市沈永和酒厂为地方国营绍兴鉴湖长春酒厂四车间、原公私合营绍兴县谦豫萃酒厂为地方国营绍兴鉴湖长春酒厂五车间、原地方国营绍兴坛厂为地方国营绍兴鉴湖长春酒厂六车间。



图 5 绍兴日报 1959年 1月 2日第 2版报道了"苦干巧干、乘胜前进,浙江省第一五年计划劳动模范,鉴湖酒厂党委副书记兼第三车间支书沈锡荣事迹" (引自绍兴市图书馆书馆)





图 6 1959年 1月 24日绍兴日报第 3版报道了"不面不褪色的红旗第一个五年计划省级劳动模范沈锡荣"


1959年 10月,地方国营绍兴鉴湖长春酒厂改名为绍兴县鉴湖酿酒公司,简称为绍兴酿酒公司,地址绍兴北海桥,亓辛任经理,年底受到反右批判,免去经理职务;所属各车间恢复为原名,一车间为地方国营绍兴县绍兴酒厂,地址绍兴下大路,二车间为地方国营绍兴县云集酒厂,地址绍兴柯桥阮社,三车间为地方国营绍兴县柯桥酒厂,地址绍兴柯桥湖塘,四车间为地方国营绍兴县沈永和酒厂,地址绍兴偏门外,五车间为地方国营绍兴县谦豫萃酒厂,地址绍兴东浦双枋。于 1959 年 11月 10日绍兴县鉴湖酿酒公司"关于启用绍兴县鉴湖酿酒公司及绍兴县各酒厂之新印章的函"[总字第 427号]。1959年 11月 19日中共绍兴县鉴湖酿酒公司委员会"关于启用新印章报请备案由" [总秘字第 59号]:下属各厂委员会也相应启用新印章。


1959年 11月绍兴鉴湖酿酒公司职工 260人上山下海,收集野生植物 32万多斤,可产白酒 5.6万多斤。1959年 3 月地方国营绍兴县云集酒厂职工数 538人,东浦酒厂职工数 325人,柯桥酒厂职工数 332人,绍兴酒厂职工数 521人,谦豫酿造厂职工 234人,绍兴坛厂 203人。绍兴日报 1960年 2月 9日第四版报道了 1959年度绍兴县工交系统先进集体(云集酒厂制曲小组、二车间五小组,谦豫萃酒厂二车间四组、一车间、计财股,绍兴酒厂一车间二组、三车间,柯桥酒厂四车间、邢七二白酒车间,沈永和酒厂炊事小组,谦豫酿造厂机修小组、酱油小组,陶器厂炼泥二组、窑务车间丁放小组,鉴湖公社工业代用品酒厂白酒车间)和先进工作者名单(鉴湖酿酒公司刘金柱、刘唆齐,云集酒厂章福贵、王阿牛、魏水砷、金阿炳、任中华、刘雅仙、胡炳傅、金阿裕、王金华,谦豫萃酒厂王方正、徐小毛、何德卿、蒋傅忠,绍兴酒厂沈锡荣、朱炳水、沈义沅、孟爱花、陈阿木、王阿水、王来法、王阿子,柯桥酒厂陆喊大、章阿志、陆张友、祁横生、赵金贤、胡阿来,沈永和酒厂沈加甫、章阿羊、金彩玉、丁志祥、金炳山,陶器厂杨茶英、王阿泉、陈增荣、诸长沅、黄阿法,坛厂陈华裕、王梅仙、徐作祯、盛秀法)(引自绍兴市图书馆)


1960年绍兴县鉴湖酿酒公司根据出口和商业需要,下属各厂生产香糟 20万斤,绍兴酒厂、云集酒厂各 5万斤,柯桥酒厂 4万斤,沈永和酒厂和谦豫萃酒厂各 3万斤。为扩大绍兴酒生产基地需要,1960年 9月 14日绍兴县鉴湖酿酒公司"关于将你厂(绍兴酒厂)三车间改组为地方国营绍兴县青甸湖酒厂的通知"[(60)鉴行字第 422 号]:经请示县人委办字第 1710 号文批得,决定将你厂(绍兴酒厂)第三车间改组为"地方国营绍兴县青甸湖酒厂",希你厂接文后根椐生产任务多少,以实事就是的精神建迅速作好劳力上安排设备上配套,关于干部调配,由党委另行通知,有关计划、财经方面在 10 月 1 日划分期;9 月 25 日起用地方国营绍兴县青甸湖酒厂印鉴;绍兴县鉴湖酿酒公司有下属六个厂:绍兴酒厂、云集酒厂、柯桥酒厂、沈永和酒厂、谦豫萃酒厂、青甸湖酒厂。


1961年 6月 6日,绍兴县粮食局"关于成立工业供销经理部启用公章的通知"[(61)粮工字第 209号:各厂、所、酿酒公司: 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 1961年 5月 30日办字第 769号,关于批准本局成立"绍兴县粮食局工业供销经理部",并于 6月 1日起开始办公。6月 7日启用公章,文说"绍兴县粮食局工业供销经理部"(附印模一份),今后有关工业材料原料有关供销业务事项,希各厂、所直接与该部联系,部址:解放南路 567号,电话 201号,特此通知。


1961年 9月 18日绍兴鉴湖酿酒公司"关于所属柯桥酒厂、谦豫萃酒厂分户独立核算的函"[(61)鉴生字第 157号]:


县人民银行:


兹关于所属柯桥酒厂、谦豫萃酒厂,过去由于任务关系,为了节约开支,经上级同意,暂并入云集酒厂和青甸湖酒厂内核算(厂名保留),现根据下半年生产任务情况,经研究决决定,并报上级同意,于本月一日起仍独立进行核算,上四个厂的分厂工作已告完毕,为此,特函职系,请同意柯桥酒厂、谦豫萃酒厂在贵行所属营业所进行独立立户。


1962年 11月在册人数酿酒公司 15人,绍兴酒厂 188人,青甸湖酒厂 117人,沈永和酒厂 102人,云集酒厂 254人,柯桥酒厂 144人,谦豫萃酒厂 89人。1962年年终在册人数酿酒公司 15人,绍兴酒厂 167 人,青甸湖酒厂 118 人,沈永和酒厂 110 人,云集酒厂 259 人,柯桥酒厂 147 人,谦豫萃酒厂 79人。柯桥酒厂 1961年产值 749160元,销售收入 1422348元,利润 92996元;1962年计划产值 1563000元,计划销售收入 2495754 元,计划利润 112116元,1962年职工 190人。1962年 5月柯桥酒厂宋金法被评为省级先进生产工作者。1963年绍兴县鉴湖酿酒公司下属厂(柯桥酒厂、青甸湖酒厂、谦豫萃酒厂)完成情况


表 2 1963年绍兴县鉴湖酿酒公司下属厂(柯桥酒厂、青甸湖酒厂、谦豫萃酒厂)完成情况





1963 年 1 月在册人数酿酒公司 15 人,绍兴酒厂 167 人,青甸湖酒厂 119 人,沈永和酒厂 109人,云集酒厂 259 人,柯桥酒厂 147 人,东浦酒厂 79 人。1963 年 12 月在册人数酿酒公司 16 人,绍兴酒厂 138 人,青甸湖酒厂 85 人,沈永和酒厂 84 人,云集酒厂 202 人,柯桥酒厂 102 人,东浦酒厂谦豫萃酒厂 64人。因清退了部分人员。


1963 年 8 月 27 日绍兴县工交局"关于柯桥酒厂私方典屋款处理问题的批复"[工计字第 2000号]:酿酒公司: 你公司鉴财 143号关于柯桥酒厂私方投资户交入典屋款应如何处理的报告悉,本据意见,该典屋款 520元系胡海堂私有资金,在合营时既未作投资,此款应按国家规定转作企业"国家基金——流动资金"使用,并自转帐处理日起计算私股定息,此复。


绍兴县工业交通建设局


1963年 8月 27日


1964年 1月经对 1963 年冬酿各种项目在绍兴县鉴湖酿酒公司下属云集、绍兴、柯桥、沈永和、青甸湖、谦豫萃 6 家酒厂的酿酒试验,共 9 项。因为天气、气候、空气、水质等等各因素的影响,摊饭酒(加饭)投料时加浆水已不利于发酵,因此,以后摊饭酒(加饭)投料,不加浆水。


1964 年 10 月绍兴鉴湖酿酒公司职工数 18 人,地方国营绍兴县云集酒厂职工数 199 人,谦豫酿酒厂职工数 63 人,柯桥酒厂职工数 101 人,绍兴酒厂职工数 138 人,青甸湖酒厂职工数 78 人,沈永和酒厂职工数 84人,经理部 6人。


1964年 1965年茅宝根为地方国营柯桥酒厂厂长,地方国营柯桥酒厂党支部书记杜阿利。


1965年三季度在册人数酿酒公司 18人,绍兴酒厂 94人,青甸湖酒厂 89人,沈永和酒厂 60人,云集酒厂 191人,柯桥酒厂 50人,谦豫萃酒厂 25人,经理部 3人。


1965 年 8 月 17 日绍兴县人民委员会文件绍兴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停办柯桥酒厂和谦豫萃酒厂的通知"[工字 236号]。省人委 1964年 9月 14日委字第 466号关于"关停柯桥酒厂和谦豫萃酒厂"的批示,该两厂已于 1965年 7月 1日起关停。一、两厂关停后企业人员、财产、物资等,原则转移至酿酒行业,二、该两厂的私股定息,由公私合营沈永和酒厂按期支付。三、退休职工工资、医药费等由民政部门发给。四、两厂贮存的地方名酒共 172.35吨,由商业部门作计划外收购,发清退库存。地方国营柯桥酒厂和地方国营谦豫萃酒厂停办,地方国营柯桥酒厂改办丝织厂。是年,青甸湖酒厂重新并入绍兴酒厂,为绍兴酒厂的一个车间。


1966年 8朋 11日[县委发文(66)41号]"关于任免谭桂安等同职务的通知":周和生任绍兴酒厂支部副书记,免去东浦酒厂支部书记职务;杜阿利任沈永和酒厂厂长,免去柯桥酒厂支部书记职务;茅宝根任云集酒厂副厂长,免去柯桥酒厂厂长职务。




参考文献


[1] 绍兴柯桥合营酒厂 柯桥合营酒厂成立以来的经营管理总结 1955年 8月 10日.


[2] 公私合营柯桥酒厂修订 原材料管理制度暂行草案 1956年 10月 14日.


[3] 公私合营柯桥合营酒厂 一九五六年度总结 1956 年 12月 22日.


[4] 公私合营柯桥合营酒厂 一九五六年度工业企业财务决算报告 1957年 2月 7日.


[5] 公私合营柯桥酒厂 黄酒生产总结 1957年 5月 11日.


[6] 绍兴私营酿酒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初稿) 绍兴党史通讯 1988(2):25-31)


[7] 绍兴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绍兴县志 1-4册 北京:中华书局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


[8] 绍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志[1~6 册全(含索引)]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6年.


[9] 绍兴县政治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 绍兴县政治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 绍兴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至第十六辑 浙江绍兴:绍兴县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编印 1983年-1999年.


[1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绍兴市委员会 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绍兴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至第八辑 浙江绍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绍兴市委员会 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编印 1985 年-1989 年


[11] 绍兴县图书馆 、绍兴市图书馆、绍兴市档案馆、浙江省档案馆、浙江省图书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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