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公司法全文最新2022股东主动退股(2022公司法对股东退股的规定)


引言


股权激励的调整机制主要包括两方面:激励对象的退出机制和激励对象的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企业来说,资本是重中之重,也是企业的根基之所在。如何让职工和股东具有的资本落地,就要用动态调整的机制来约束职工和股东。所以在何时调整,调整的范围和程序都要在激励时考虑并细化落实到方案中。


退出机制的设计


退出机制的核心是退出情形的规定以及回购价格的确定。针对不同的退出情形匹配不同的回购价格。如果是激励对象因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从而退出,应该按惩罚性价格,低价甚至原价进行回购。如果是激励对象在服务期限主动离职或因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此时可根据其为企业的贡献以及服务期限等方面考虑确定回购价格。如果工作年限较短,贡献较少,也可低价或原价回购。如果工作年限较长,可以回购部分股权,并允许激励对象保留一部分股权。回购价格也可以按市场价格或约定价格较高的情形回购。


近日案例


2022年4月9日汇顶科技发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603160)。该公司的草案中载明:


(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 任职的,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 是,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 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务关系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 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 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 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四)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 销。


(五)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 50%将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行权,其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条件,剩余部分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六)激励对象身故的,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 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50%按照身故前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程序行权,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条件,剩余部分由公司 注销。 2、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身故的,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七)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