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震慑作用
其三,本次刑法修正案明确了“关键少数”的刑事责任。例如,明确了保荐人(包括保荐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刑事责任;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欺诈发行股票、债券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等。这些亮点均有助于全方位完善证券市场刑法规制体系,并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惩治证券市场违法犯罪的行刑衔接。
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
笔者认为,本次刑法修正案有关证券市场犯罪的内容,突出了从行刑衔接、联动机制角度全方位构建证券市场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进一步完善证券执法司法机制体制